山科大休學學生行兇案一審宣判:兇手死刑,遇害者家屬獲賠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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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曾引發社會關注的“山科大北門1死6傷”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行兇者付某被判死刑,並對受害者家屬做出經濟賠償。2023年4月19日,山東科技大學學生付某因犯盜竊罪被辦理休學後心生不滿,用網購刀具在山科大北門公交站附近無差別行兇傷人,導致多位市民及學生受傷,最終致1死6傷。

本文圖均為 紫牛新聞 圖
一審宣判後,遇難者李女士的丈夫葛先生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兇手當庭表示上訴,並稱不會賠償受害者家屬。“他依然是不認罪悔罪,態度傲慢。距離上次開庭見他,感覺他還長胖了些。”葛先生告訴記者,庭上他還見到了兇手的父親,但雙方沒有交流,“從案發到現在,他們沒有一個人來給我們道過歉。”
此前一審開庭時,兇手付某曾翻供此前認罪內容,辯稱自己患有精神疾病情節,但根據公安機關調查發現的證據顯示,兇手作案前還在手機上查閲過相關精神病怎麼逃脱法律制裁的依據,強制醫療的錢是自己出還是國家承擔等內容。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付某在案發後未真誠認罪悔罪,相關情節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該辯護意見不成立,不予採納。付聖峯為報復學校,持刀捅刺學校周邊無辜的學生、羣眾,致一死六傷,犯罪動機卑劣,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人身危險性及社會危害性極大,實屬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嚴懲。
紫牛新聞記者瞭解到,兇案發生後,曾有不少山科大學生髮帖稱付某行兇前有給學校發過多次預告,但學校官方未及時向學生進行過預警。記者從一審判決書中注意到,付某在犯盜竊罪後需要學校出具諒解書時就説過威脅性的語言,在案發前其與學校溝通復學問題時也多次説過威脅言論。
受害者家屬葛先生告訴記者,他們對判決結果並不完全滿意,“最後只判賠了我妻子的喪葬費用四萬八千多元,一個年輕且活生生的人最後就被定義成這個價值。並且因為兇手已成年具備完全責任能力,這個錢不用他家裏賠,但他自己也沒錢,所以可能最後連一點賠償我們都拿不到。”
葛先生表示,目前兇手提出了上訴,他也正在考慮是否也要繼續提起民事部分的上訴。據葛先生介紹,至今他仍未告訴孩子母親離世的真相,“要等到孩子懂事之後吧,現在我還有對孩子的責任,要把她呵護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