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訴阿里“二選一”案一審勝訴,獲賠10億元
guancha
據京東集團微信公眾號“京東黑板報”消息,京東集團12月29日發佈關於京東訴阿里巴巴“二選一”案一審勝訴的聲明:
12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京東訴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浙江天貓技術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二選一”案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二選一”的壟斷行為成立,對京東造成嚴重損害,並判決向京東賠償10億元。我們感謝法院的公正判決!感謝社會各界對京東維護自身權益、追求公平正義的支持!
此次判決不僅是京東反抗“二選一”壟斷行為的一次公正裁決,更是以法治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標誌性時刻,也將是中國反壟斷法治進程中濃墨重彩的一筆。
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核心,“二選一”等壟斷行為不僅限制了市場競爭,損害了品牌、商家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更削弱了市場發展的創新和活力。從2017年京東為反抗“二選一”壟斷髮起的訴訟,到2023年京東採銷打破“超級主播價格壟斷”的行業潛規則,京東始終為品牌和商家謀發展、為消費者爭低價。此次判決極大地鼓舞了京東始終堅守正道成功的商業信仰,我們將以更堅定的信心投身到助力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中去。

微信公眾號“京東黑板報”截圖
據公開報道,2013年,京東就曾公開表態商家被阿里巴巴強迫“二選一”。2015年,因“二選一”政策引發商家廣泛不滿,京東向國家工商總局實名舉報阿里巴巴。2017年,京東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正式起訴阿里巴巴“二選一”;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阿里關於“管轄權異議”的請求,認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有管轄權,並直到今年這次的一審判決。
針對商業運營中的二選一現象,早在2021年8月17日,市場監管總局就在《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稿)》中表示,對於網絡平台“二選一”、大數據殺熟、網絡虛假宣傳虛假交易等網絡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將面臨更嚴格、更細緻的監管。
對於互聯網平台常見的“二選一”現象,該規定要求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户選擇、限流、屏蔽、商品下架等方式,減少其他經營者之間的交易機會,實施“二選一”行為,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的正常運行,擾亂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此後,美團和餓了麼、阿里巴巴等電商也因“”二選一被監管部門重罰。
此外,2021年4月10日,阿里巴巴曾因“二選一”被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行政處罰182.28億元,創下歷史記錄。當時人民日報評論認為,“監管部門處罰阿里巴巴集團,對企業發展是一次規範扶正,對行業環境是一次清理淨化,對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是一次有力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