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邊借貸機構需要改革以應對貧困和氣候變化挑戰- G20專家組 | 路透社
Aftab Ahmed,Shivangi Acharya

2021年10月18日,中國北京中央商務區(CBD)天際線前的起重機。路透社/托馬斯·彼得/文件照片
印度甘地訥格爾,2021年7月18日(路透社)- 20國集團小組在週二的一份報告中表示,多邊開發銀行必須建立新的資金機制,併到2030年將可持續貸款額度提高三倍,以消除貧困並實現氣候目標。
由經濟學家勞倫斯·薩默斯和N.K.辛格領導的獨立小組受20國集團委託,提出了多邊開發銀行的改革建議。
報告稱:“作為所有發展中國家整合發展和氣候變化議程的有效推動者,多邊開發銀行必須在個別和集體層面上進行改革。”該報告在印度西部古吉拉特邦舉行的G20財政會議期間提交。
該小組估計,除了擁有足夠國內資源用於清潔能源轉型的中國外,其他發展中國家到2030年需要每年額外支出3萬億美元,以覆蓋氣候行動投資並實現其發展目標。
報告稱,其中約1.8萬億美元應用於可持續基礎設施,比2019年增加了四倍,而另外需要1.2萬億美元來實現其他目標,包括增加75%的衞生和教育支出。
“國際發展金融體系應設計成在2030年前通過提供每年額外5000億美元的官方外部融資來支持這一支出,其中三分之一(應該)是有利於借款人且不產生債務的融資,另外三分之二以非有利於借款人的官方借貸形式提供,”報告稱。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等多邊開發銀行必須與政府和私營部門合作,降低、分享和管理風險,從而降低資本成本,報告稱。
報告還表示,多邊開發銀行應提供額外2600億美元的官方融資,其中2000億美元應以非有利於借款人的貸款形式提供,並幫助動員和激勵私人融資。
G20將繼續努力解決分歧,幫助低收入國家管理其債務負擔,併為氣候融資騰出資金。
贊比亞和加納等國一直在等待大債權人在所謂的“共同框架”下取得債務減免進展,該框架由G20主導。
全球債權人、債務國和國際金融機構已同意在4月份振興“共同框架” - 一個旨在加快和簡化使財政困難的經濟體恢復的過程的平台。
贊比亞,陷入近三年的違約狀態,上個月達成了一項協議,重組了向包括中國在內的外國政府欠款630億美元的債務,但仍面臨許多挑戰。
斯瓦蒂·巴特撰寫;薩里塔·查甘蒂·辛格補充報道;西蒙·卡梅隆-摩爾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