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裁定同性戀夫婦享有平等的住房權利
Jessie Pang
透過飛機窗户看到香港中國2020年10月24日的住宅區航拍照片。路透社/蒂龍·蕭/文件照片
香港,10月17日(路透社)- 香港法院週二駁回了政府剝奪同性婚姻夫婦租賃和擁有公共住房權利的申請,稱這種做法“具有歧視性質”並完全剝奪了這些夫婦的權利。
香港上訴法院的裁決是全球金融中心今年同性戀權利倡導者取得的一系列法律突破之一。
政府對兩起高等法院裁決提出了挑戰,認為該市住房局排除在外國結婚的同性夫婦享有公共住房權利是“違憲和非法”的。
上訴涉及兩起案件,其中一起是因為香港不承認他們在加拿大結婚而拒絕考慮永久居民與其丈夫租用公共房屋的申請。
另一起案件涉及一對同性夫婦,因為香港不承認他們在英國結婚而被住房局拒絕共同擁有政府補貼的房屋。
上訴法院法官傑里米·潘、阿里夫·巴爾瑪和托馬斯·歐在書面判決中表示,住房局對同性婚姻夫婦的處理“具有歧視性質”,他們應該得到平等對待。
“在目前的案件中,不同的對待是一種更嚴重的間接歧視,因為標準是同性伴侶永遠無法達到的,”法官在裁決中説道。
第二個案件中涉及的一名男子李亨利在Facebook上發文歡迎這一裁決。
香港婚姻平等權利團體也對這一決定表示歡迎,稱這清楚地表明“在性取向方面的歧視和不平等對待在公共政策決定中是不應存在的”。
香港最高法院在九月份裁定反對同性婚姻,但承認同性伴侶“需要獲得另一種法律框架的途徑,以滿足基本的社會要求”。
政府被給予兩年時間制定這一框架。
香港法院在九月份支持一對已婚女同性戀夫婦的訴求,她們主張兩位女性都應該在通過互惠式試管嬰兒技術生育的孩子上擁有父母身份。
亞洲其他地區的活動人士正在關注香港的法院,希望他們的裁決能夠影響其他地方的改革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