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以色列-巴勒斯坦衝突適用哪些戰爭罪法律?
Stephanie van den Berg,Anthony Deutsch
煙霧在加沙市以色列襲擊後升騰,10月11日。路透社/薩利赫·塞勒姆
海牙,11月2日(路透社)- 自加沙執政的伊斯蘭組織哈馬斯發動突襲以來,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武裝分子之間的戰爭造成了大量不斷上升的平民死亡人數 - 以及雙方對戰爭罪的指控。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武裝分子之間的戰爭造成了大量不斷上升的平民死亡人數 - 以及雙方對戰爭罪的指控。
自二戰以來,出現了一個複雜的國際司法體系,該衝突屬於其中。即使各國聲稱他們是在自衞,國際武裝衝突的規則適用於戰爭中的所有參與者。
哪些法律管轄這場衝突?
國際上公認的武裝衝突規則源自1949年的《日內瓦公約》,該公約已被所有聯合國會員國批准,並在國際戰爭罪法庭的裁決下得到補充。
一系列條約規定了“武裝衝突法”或“國際人道法”體系中的平民、士兵和戰俘的待遇。它適用於政府軍隊和有組織的非國家武裝團體,其中包括哈馬斯武裝分子。
哪些行為可能違反戰爭罪法?
總部位於紐約的人權觀察指出,可能的戰爭罪行包括有意針對平民、不加區分的火箭襲擊以及巴勒斯坦武裝團體將平民作為人質,以及以色列在加沙的反擊行動造成了數千名巴勒斯坦人的死亡。
在《日內瓦公約》明確禁止劫持人質、謀殺和酷刑,而以色列的回應也可能受到戰爭罪調查的約束。
哈馬斯激進分子於10月7日從加沙襲擊了附近的以色列西南部社區,一天內殺死了大約1400人,其中大多數是平民。他們還帶走了大約240名人質回到這個由哈馬斯統治的小飛地。
作為回應,以色列對擁有230萬人口的加沙實施了封鎖,並發動了以色列-巴勒斯坦衝突75年歷史上最強大的轟炸行動,摧毀了整個社區。以色列地面部隊隨後於上週末進入加沙,聲稱旨在消滅哈馬斯,空襲仍在繼續。
在本週以色列轟炸加沙賈巴利亞難民營後,以色列稱其瞄準並擊斃了兩名哈馬斯高級指揮官,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表示擔憂,認為以色列的襲擊是“可能構成戰爭罪的不成比例攻擊”。
《日內瓦公約》有何規定?
它們的首要目標是保護戰時的平民。
根據戰爭法,作戰人員包括國家武裝部隊成員、軍事和志願部隊以及非國家武裝團體成員。
直接瞄準平民或平民對象是嚴格禁止的。故意襲擊從事人道主義援助的人員和物資是另一種戰爭罪,只要提供人道主義援助的人員是平民。
如果圍困針對的是平民,而不是像哈馬斯這樣的武裝力量的合法手段,或者被認為是不成比例的,那麼圍困可以被視為戰爭罪。
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卡里姆·汗警告以色列軍隊,他們需要證明“任何影響無辜平民或受保護對象”(如醫院、教堂、學校或清真寺)的襲擊必須符合戰爭法規。
根據這些法規,如果民用對象被用於有效地支持軍事行動,那麼它們也可以成為合法的軍事目標。
“證明保護地位喪失的責任在於開槍、發射導彈或火箭的人,”汗説。
以色列表示哈馬斯戰士利用居民區作掩護,並利用民用建築物隱藏指揮所和武器。
即使戰鬥人員襲擊合法的軍事目標,任何攻擊也必須是成比例的,這意味着它不得導致過多的平民傷亡或對民用對象造成過多損害。
《日內瓦公約》和國際法庭的後續裁決表明,成比例並不是一個數字遊戲,其中一方平民傷亡的傷亡人數可以與另一方進行比較,而是這樣的傷亡應該與預期從具體攻擊中獲得的直接和具體的軍事優勢成比例。
哪些機構可以審理涉嫌戰爭罪行?
首先可以審理涉嫌戰爭罪行的是當地司法管轄區,例如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領土的法院。
如果據稱在以色列犯下暴行的巴勒斯坦人和在被佔領的巴勒斯坦領土犯下罪行的所有人在本國沒有受到司法追究,那麼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ICC)是唯一能夠提出指控的國際法律機構能夠。
國際刑事法院的成立羅馬規約賦予其在成員國領土上或其國民所涉嫌犯罪的調查方面具有法律權威,當國內當局“不願意或無法”這樣做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