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巴勒斯坦衝突適用哪些戰爭罪法律? | 路透社
Anthony Deutsch,Stephanie van den Berg
煙霧在2023年10月11日以色列對加沙市的打擊後升騰。路透社/薩利赫·塞勒姆攝
海牙,11月16日(路透社)- 自10月7日加沙執政的伊斯蘭主義組織哈馬斯進行跨境襲擊以來,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武裝分子之間的戰爭造成了大量平民死亡。
這場衝突屬於自二戰以來出現的複雜國際司法體系,其中大部分旨在保護平民。即使各國聲稱他們是在自衞,國際武裝衝突的規則適用於戰爭中的所有參與者。
什麼法律管轄這場衝突?
國際上公認的武裝衝突規則源自1949年的《日內瓦公約》,該公約已被所有聯合國會員國批准,並在國際戰爭罪法庭的裁決下得到補充。
條約規定了對待平民、士兵和戰俘的制度,統稱為“武裝衝突法”或“國際人道法”。它適用於政府軍和有組織的非國家武裝團體,其中包括哈馬斯武裝分子。
醫院可以成為軍事目標嗎?
以色列因瞄準加沙的醫療設施而受到批評,包括加沙市的主要阿爾希法醫院。長期以來,以色列一直指責哈馬斯在醫療設施下設立指揮和控制中心,以避免空襲。哈馬斯否認了這一指控。
世界衞生組織表示,截至11月15日,加沙已經確認發生了152起針對衞生基礎設施的襲擊。
近幾十年來,在衝突地區發生了許多針對衞生設施的襲擊案例,從烏克蘭和阿富汗到也門和敍利亞,但最近的法律判例可以追溯到處理上世紀90年代巴爾幹戰爭的審判。
加拿大律師卡羅琳·埃奇頓曾在海牙的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上處理過幾起案件,她表示,雖然他們沒有專門審查醫院襲擊案,但法律判例強調了需要平衡軍事必要性和人道主義原則。
她説:“根據第一次日內瓦公約,襲擊醫院和其他醫療單位是被禁止的,這種保護延伸到傷員和病人、這些機構的工作人員和救護車。而且,除非這些機構被衝突各方用來實施對敵方有害的行為,否則這種保護不會終止。”
“確定何為‘對敵方有害’本身就是正在進行的法律鬥爭的焦點。埃奇頓表示,確定醫院的保護是否受到損害是一項基於證據的行使。”
她説,即使確定了醫療機構已成為軍事目標,以色列也必須問自己,可預見的附帶損害是否與軍事優勢相比過於嚴重。
什麼行為可能違反戰爭罪法?
人權觀察指出,哈馬斯激進分子故意襲擊平民、進行不加區分的火箭襲擊和以平民為人質,可能構成戰爭罪,以及以色列在加沙的反擊已造成超過11,000名巴勒斯坦人死亡,其中包括數千名兒童,這些數據來自加沙衞生部門,被聯合國認為是可靠的。
人質拿、謀殺和酷刑在《日內瓦公約》明確禁止,而以色列的回應也可能受到戰爭罪調查的影響。
據以色列數據顯示,哈馬斯激進分子於10月7日從加沙地帶闖入以色列南部社區,殺死大約1200人,其中大多數是平民,並劫持了大約240名人質。
作為回應,以色列對擁有230萬人口的加沙地帶實施了圍困,並發動了有史以來最強大的轟炸行動,摧毀了整個社區。以色列地面部隊隨後席捲加沙,聲稱旨在消滅執掌該地區的哈馬斯。歷史上的以色列-巴勒斯坦衝突,摧毀了整個社區。以色列地面部隊隨後席捲加沙,聲稱旨在消滅執掌該地區的哈馬斯。
《日內瓦公約》有何規定?
其首要目標是保護戰時的平民。
根據戰爭法,作戰人員包括國家武裝部隊成員、軍事和志願部隊以及非國家武裝團體成員。
直接瞄準平民或平民對象是被禁止的。故意襲擊從事人道主義援助的人員和物資是另一種戰爭罪行,只要提供人道主義援助的人員是平民。
如果圍困的目標是平民而不是合法手段以削弱像哈馬斯這樣的武裝力量的軍事能力,或者被認為是不成比例的,那麼圍困可以被視為戰爭罪。
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卡里姆·汗已警告以色列軍隊,他們需要證明“任何影響無辜平民或受保護對象”(如醫院、教堂、學校或清真寺)的襲擊必須符合戰爭法。
以色列指責哈馬斯在加沙造成平民死亡,稱其將加沙的巴勒斯坦人當作人質,並將武器和指揮中心藏匿在醫院和居民區。
國際人道法禁止使用人質,被視為《日內瓦公約》的嚴重違反行為。
據稱使用人質並不自動意味着一個地點就不能成為合法的軍事目標。然而,對這樣一個地點的任何攻擊都必須根據比例原則進行權衡,即比較預期的軍事優勢與平民傷亡人數。
耶路撒冷的Crispian Balmer和日內瓦的Emma Farge提供了額外報道;由Janet Lawrence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