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紐約地鐵槍擊案兇手弗蘭克·詹姆斯對恐怖襲擊指控認罪
James Fanelli
紐約市地鐵槍擊案被告弗蘭克·詹姆斯週二在布魯克林聯邦法院對恐怖主義和槍支指控表示認罪,他向法官承認自己向擁擠的車廂開槍是為了對乘客造成嚴重身體傷害。
現年63歲的詹姆斯對11項罪名認罪,包括對大眾交通系統實施恐怖襲擊及非法開槍。他告訴美國地區法官威廉·昆茨,4月12日上午他登上一列布魯克林地鐵列車後向乘客開槍射擊。詹姆斯表示,雖然意圖傷人,但他並不想殺害任何人。
“我完全清楚開槍可能導致一人或多人死亡,”他陳述道。此次襲擊中詹姆斯擊中了10人,另有近二十餘人受傷,但無人死亡。
在量刑聽證會上,詹姆斯稱計劃向受害者發表悔過聲明。
槍擊案發生次日詹姆斯被捕。布魯克林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的薩拉·維尼克在認罪聽證會上指出,詹姆斯確有殺害乘客的意圖,且策劃該襲擊長達數年——早在2017年就購買了偽裝服和煙霧彈等物品。維尼克透露,他此前曾專程到紐約進行襲擊演練。
檢方稱,實施襲擊前詹姆斯從費城駕駛租賃貨車抵達布魯克林,並在車廂內引爆煙霧彈後發射了超過30發子彈。
檢方稱,詹姆斯先生在布魯克林日落公園社區的地鐵站槍擊後逃離,丟棄了用於偽裝的黃色安全帽和橙色反光背心。
12月,檢方對詹姆斯先生提出替代起訴書,其中包括10項針對大眾交通系統實施恐怖襲擊的指控。
檢方表示,他們認為聯邦量刑指南將建議對詹姆斯先生判處近32年至超過37年的監禁。温尼克女士在聽證會上稱,由於此次襲擊是有預謀的,政府打算尋求更嚴厲的判決。
詹姆斯先生的律師米婭·艾斯納-格林伯格表示,她認為對詹姆斯先生的量刑指南設定的監禁範圍在16年半至超過18年之間。最終將由昆茨法官決定刑期。法官尚未確定宣判日期。
素描顯示弗蘭克·詹姆斯在認罪聽證會上,他表示自己開槍是為了造成嚴重身體傷害。圖片來源:伊麗莎白·威廉姆斯/美聯社致信詹姆斯·法內利,郵箱:[email protected]
刊登於2023年1月4日印刷版,標題為《地鐵槍手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