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郵輪公司因停靠古巴被沒收碼頭需支付超4.36億美元——《華爾街日報》
Mengqi Sun
哈瓦那碼頭公司1959年的照片,該公司近期贏得法院裁決,將向多家郵輪公司收取其位於古巴首都的碼頭使用賠償金。圖片來源:哈瓦那碼頭公司四家主要郵輪公司表示將就近期裁決提出上訴,該裁決要求它們向古巴革命前擁有哈瓦那港口碼頭的公司支付總計約4.36億美元的賠償金。
這項支持哈瓦那碼頭公司的裁決(該公司在古巴革命前擁有哈瓦那郵輪碼頭),標誌着尋求卡斯特羅政權沒收財產賠償的古巴裔美國人取得重要里程碑。
根據法庭文件,邁阿密聯邦法官於12月30日命令嘉年華集團、皇家加勒比集團、挪威郵輪控股有限公司和地中海郵輪公司各自支付約1.09億美元賠償金及律師費給哈瓦那碼頭公司,以解決郵輪公司在2016至2019年間使用其港口開展業務的索賠。
法庭文件顯示,1917年在特拉華州註冊成立的哈瓦那碼頭公司持續存續的主要目的是收回哈瓦那碼頭的所有權,其董事會包括米凱爾·貝恩及其母親阿芙拉·貝恩等三名成員,他們是原始業主的後裔。
根據總部位於紐約的貿易團體美古貿易與經濟委員會的數據,儘管最初預計會有數百起索賠訴訟,但自2019年5月特朗普政府終止1996年《赫爾姆斯-伯頓法》第三篇的暫停實施以來,僅針對82家公司及其子公司提起了44起訴訟。該條款允許在1959年1月1日或之後財產被古巴政府沒收的特定美國國民向運營這些資產的公司尋求賠償。
美古貿易與經濟委員會表示,在2019年5月以來提起的44起訴訟中,1起於2021年與原告達成和解,另有10起正在上訴法院審理中,還有6起在上訴中被駁回。數據顯示,哈瓦那碼頭公司勝訴的判決是地區法院作出的首例。
《華爾街日報》此前報道,瑞士水泥巨頭拉法基豪瑞公司(現稱豪瑞集團)於2021年原則上同意和解一起訴訟,該案由25名美國國民提起,他們指控該公司利用其被沒收的古巴財產開展業務。
“在古巴開展業務時,企業應慎重考慮交易被沒收財產的法律後果,”哈瓦那碼頭公司代理律師、科爾森·希克斯·艾德森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羅伯託·馬丁內斯在判決聲明中表示。
地中海郵輪、嘉年華集團、挪威郵輪和皇家加勒比遊輪的發言人本週分別發表聲明稱,他們不認同判決結果並計劃提起上訴。
這一裁決是在案件主審法官貝絲·布魯姆去年三月表示認同使用古巴港口構成對哈瓦那碼頭公司被沒收財產的交易後作出的。該公司持有1971年美國司法部外國索賠解決委員會認證的索賠權,當時對其在古巴被沒收財產的損失估價超過91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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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表於2023年1月7日印刷版,標題為《郵輪公司將就停靠古巴港口賠償裁決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