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暫不干預紐約州槍支法——華爾街日報
Jess Bravin
紐約州的槍支正面臨更嚴格的審查。圖片來源:justin lane/Shutterstock華盛頓——美國最高法院週三拒絕阻止紐約州新槍支法規的實施,該法規於7月頒佈,此前大法官們裁定該州一項舊法律要求個人需證明"正當理由"才能獲得隱蔽持槍許可的做法違反了憲法第二修正案。
一羣槍支擁有者提起訴訟要求廢除這項新法律——《隱蔽持槍改進法案》,認為它同樣侵犯了憲法第二修正案賦予的持槍權。紐約州錫拉丘茲市的一名聯邦地區法官支持了挑戰者的觀點,但位於紐約的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加快了州政府的上訴程序,並允許該法律在訴訟期間繼續生效。
槍支擁有者辯稱,每天被剝奪隱蔽持槍權利都使他們面臨暴力犯罪的風險,因此要求最高法院立即阻止該法律實施,儘管上訴法院的訴訟仍在進行中。
最高法院駁回這一請求的命令未作解釋,這屬於常規做法。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在另一份聲明中(克拉倫斯·托馬斯大法官聯署)指出,第二巡迴法院未就其在上訴期間維持法律效力的決定作出説明。
阿利托大法官寫道:“如果第二巡迴法院未在合理時間內對其暫緩執行令作出解釋或加快上訴審理,申請人不應因今日的指令而放棄再次尋求救濟。”
最高法院通常不會在低等法院訴訟結束前介入案件,此次行動可能並非大法官們對該議題的最終表態。待第二巡迴法院作出裁決後,敗訴方可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紐約州州長凱西·霍楚爾週三對最高法院的裁決表示歡迎。她在聲明中稱:“我們相信這些深思熟慮、合乎情理的法規將有助於預防槍支暴力,並將繼續與紐約總檢察長辦公室合作保護這些法律。”
時代廣場周圍的遊客被告知槍支攜帶限制。圖片來源:莎拉·耶內塞爾/Shutterstock代表挑戰者的倡導組織"美國槍支擁有者"表示,將在下級法院繼續推進,反對其所謂的"紐約嚴苛法律"。
該組織高級副總裁埃裏希·普拉特表示:“雖然我們希望法院能立即給予救濟,但阿利托大法官的這份聲明令人無比安心。”
紐約州《隱蔽持槍改進法案》旨在回應最高法院的裁定——該裁定認為已實施一個多世紀的舊槍支法律賦予地方官員過多自由裁量權,由其判斷申請人是否具備隱蔽持槍的正當理由。
新法律中的條款包括,隱蔽持槍申請者需列出其社交媒體賬號、提供至少四名品行推薦人,並接受18小時的槍支培訓。該法律還列出了禁止攜帶槍支的各類敏感場所,包括法院、學校、圖書館、公園、遊樂場、無家可歸者收容所、劇院、公交車輛、酒吧、心理健康機構、博物館、遊樂園、宗教場所,以及特別指出的紐約時報廣場。
但槍支活動人士認為,紐約州的新措施違背了托馬斯大法官在"紐約州步槍與手槍協會訴布魯恩案"中的里程碑式意見,該判決認為槍支法律至少應與1791年第二修正案通過時普遍實施的法規"相對類似"。
最高法院在6月以6比3的投票結果沿保守派與自由派的分歧通過了布魯恩案意見,取代了此前對槍支法規的主流司法審查標準——原先的標準通常支持那些與公共安全、犯罪控制等重要政府利益實質相關的措施。槍支權益倡導者認為,將武器管制局限在18世紀美國前工業化社會通行標準的做法,將導致法院推翻更多槍支限制措施。
最高法院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圖片來源:J·斯科特·阿普爾懷特/美聯社這確實是布魯恩案裁決的早期影響。例如今年1月,新澤西州卡姆登市一名聯邦地區法官叫停了新澤西州在最高法院裁決後頒佈的一項法律,該法律同樣列出了禁止攜帶槍支的敏感場所清單。
然而,紐約仍是這場槍支管控鬥爭的中心。民主黨籍州長霍楚對布魯恩法院推翻這項1900年代初制定的法律表示憤慨。
“我們不需要人們帶着隱蔽武器進入地鐵、餐廳和電影院。我們的街道上不需要更多槍支。我們已經在應對嚴重的槍支暴力危機,不需要再火上澆油,“她在召開州議會特別會議通過《隱蔽持槍改進法案》前這樣表示。
隨後出現多項法律挑戰,11月錫拉丘茲聯邦地區法官格倫·蘇達比裁定新法規多項條款違憲並禁止其實施。次月,位於該州的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為州政府上訴設定了加速審理時間表,但表示訴訟期間法律仍可生效。
民主黨籍州長凱西·霍楚表示紐約正面臨嚴重槍支暴力危機。圖片來源:攝影師列夫·拉丁/祖馬通訊社致信傑斯·布拉文,郵箱:[email protected]
刊載於2023年1月12日印刷版,標題為《最高法院裁定紐約可暫執行槍支限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