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被指控違反德國數字競爭法——《華爾街日報》
Sam Schechner
歐盟對谷歌採取的行動預示着大型科技公司將面臨更多監管。圖片來源:克里斯蒂安·博奇/彭博新聞社德國反壟斷監管機構表示,谷歌應讓用户對其如何及是否整合搜索引擎和YouTube等各項服務的數據擁有更多控制權,這是歐洲針對大型科技公司新一輪監管行動的一部分。
德國聯邦卡特爾局週三表示,其初步結論認為谷歌違反了2021年通過的德國新《數字競爭法》,預計將命令該公司讓用户對其各項服務數據整合程度擁有更具體、更清晰的控制權。
該監管機構表示,將就初步評估結果徵求谷歌的回應,最終決定將於今年晚些時候公佈,在此之前結論可能會有變化。
谷歌母公司Alphabet Inc.表示,將"繼續與德國監管機構積極溝通"以解決問題。
德國此次行動雖然是根據本國針對超大型科技公司的法律採取的,但預示着歐盟大型科技公司將面臨更多監管。歐盟目前正在實施自己的數字競爭法《數字市場法案》,該法案對在歐洲運營的部分大型科技公司提出了一系列類似要求,界定標準包括收入、用户數量和市值等。這些被稱為"守門人"的公司預計將包括Alphabet、亞馬遜公司、蘋果公司、Meta Platforms Inc.等。該法案條款將於2024年開始執行。
歐盟法律包含一些與德國法律類似的條款,旨在幫助小型企業與數字巨頭競爭。其中一項規定與德國法律類似,要求大型科技公司在未經用户授權的情況下,不得將其不同核心服務間的數據互通。
通過週三的指控,德國正依據本國法律展現其監管力度,而歐盟執行機構歐盟委員會仍在與大型科技公司就如何執行《數字市場法案》進行磋商。德國此前已根據新法律對亞馬遜和Meta Platforms Inc.等多家公司展開調查。
亞馬遜未立即置評,Meta拒絕發表評論。亞馬遜此前表示正配合德國反壟斷監管機構調查。
兩部法律並存引發了德國與歐盟之間執法重點可能重疊或衝突的隱憂,這令科技公司倍感頭疼。
週三,德國聯邦卡特爾局表示,其法律在要求企業提供用户選擇數據內部共享方式方面比《數字市場法案》更嚴格,暗示最終可能為德國用户制定與歐盟其他地區不同的選項設置。
歐盟委員會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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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表於2023年1月12日印刷版,標題為《谷歌因數據問題在德國面臨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