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對競業禁止協議的驚人權力攫取——《華爾街日報》
Eugene Scalia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對競業禁止協議的禁令可能是迄今為止最大膽的聯邦法規提案。若最終實施,該禁令將使3000萬份合同中的相關條款失效,並優先於幾乎所有州的法律。根據聯邦貿易委員會自己的説法,此舉還將減少資本投資、工人培訓,可能影響就業增長,同時加劇工資差距。該委員會表示,該規則只會為小時工帶來微薄的2.3%工資增長,而CEO的工資將增長9.4%。
好消息是,這項提案不太可能成為法律。
聯邦貿易委員會尋求對離職後競業禁止協議實施"全面禁令",唯一例外是與企業出售相關的協議。公司將擁有180天的時間來撤銷現有協議。
目前競業禁止協議由各州監管。幾乎所有州都允許此類協議——只有加利福尼亞、北達科他和俄克拉荷馬州不允許——但對協議有效期、覆蓋地理範圍以及在某些州是否可用於低薪工人等方面有重要限制。所有這些法律都將被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規則所取代,除非它們的要求比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規定更為嚴格。
該提案將經歷三個階段:規則制定、訴訟和合規。規則制定始於在《聯邦公報》上公佈,啓動為期60天的評論期,供相關方就該機構的關切提出意見。這一階段的積極參與至關重要。全面、有充分依據的評論可以説服機構大幅修改規則或完全放棄。評論對於在法庭上成功挑戰規則可能起到關鍵作用。
在公眾評議期結束後,聯邦貿易委員會必須考慮是否需要進行修改。提案顯示委員們已在考慮將高管排除在該規則之外,因為首席執行官顯然不需要政府協助合同談判。另一方面,聯邦貿易委員會擔心若將高薪員工排除在最終規則外,“提案所關聯的大部分效益將會流失”(除高管外,提案的受益者還包括醫生羣體,據聯邦貿易委員會預測部分醫生薪資將因此上漲37%)。
聯邦貿易委員會可能會在一年內敲定最終規則,以確保拜登政府能及時啓動訴訟階段的規則辯護工作。該提案存在諸多法律漏洞:雖然國會授權聯邦貿易委員會處理"不公平競爭手段",但應通過個案執法而非制定規則來實現。此外,競業禁止協議是否構成該法規所指的不公平競爭手段也值得商榷。
相關訴訟將在最高法院於"西弗吉尼亞州訴環保署案"(2022年)中闡明的"重大問題原則"背景下展開。該原則就能解釋聯邦貿易委員會為何會敗訴:對於具有"重大經濟政治影響"或涉及美國經濟"重要領域"的機構規則,必須獲得明確法定授權;當行政機構從"長期存在"的法令中"發現"新權力,或"侵入州法律專屬領域"時,最高法院會特別審慎。
在這裏,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正在重寫3000萬份合同並推翻47個州的法律。但直到兩週前,該機構顯然從未提出過競業禁止協議屬於"不公平競爭手段"的訴訟案。
FTC正在偏離其職權範圍。國會從未打算讓該委員會成為就業監管機構,該提案有時未能考慮到職場基本關切。兩黨對學徒制和其他"工作本位學習"項目都給予支持——這些項目由僱主提供許多大學未能給予的培訓教育,不僅讓員工勝任當前工作,更為其職業生涯賦能。然而FTC卻漠然預測其提案將減少這類機會,因為企業不願投資可能帶着技術投奔競爭對手的員工。
該提案自認的不利後果暴露出直接法律缺陷——為讓CEO漲薪9.4%而犧牲職業培訓、資本投資和就業崗位(時薪工人僅漲薪2.3%),這顯然武斷專橫。再比如,在實施預計將增加2500-3000億美元工人工資的改革前,FTC難道不該評估對物價的影響嗎?FTC自己也不確定——僅找到一份相關研究報告。
更根本的是,FTC進行此類權衡恰恰證明其力有不逮。這些決策應屬國會職權。或者更理想的是交由各州試驗完善——近五年已有近十二個州收緊了競業限制條款。
該提案的第三階段——合規性如何?提案本身並不強制要求合規。這是一份沒有法律效力或影響的草案。僱主應一如既往地確保其使用競業禁止協議的方式符合各州要求。不幸的是,由於擔心該規則最終可能導致協議無法執行,一些僱主現在可能會減少他們為換取競業禁止而提供的福利。但由於聯邦貿易委員會可能會修改該規則的某些方面——而且法院很可能會宣佈其無效——美國企業現在無需投入資源來遵守這一存在嚴重缺陷的提案。
斯卡利亞先生是華盛頓的一名律師,2019-21年擔任美國勞工部長。
插圖:馬丁·科茲洛夫斯基刊登於2023年1月13日印刷版,標題為《聯邦貿易委員會令人震驚的權力攫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