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對新澤西州槍支法提出異議——《華爾街日報》
The Editorial Page
“大規模抵制”一詞曾與南方對最高法院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種族融合裁決的反對相關聯。如今,它描述了進步派機構如何抵制最高法院關於槍支、種族和監管的裁決。
今年六月,最高法院裁定在户外攜帶槍支的能力是第二修正案的核心權利。新澤西州政客隨即宣佈從州立公園到劇院等眾多公共場所禁槍——上週聯邦法官蕾妮·瑪麗·邦姆裁定該州違規,叫停了訴訟中受到質疑的特定條款執行。這項臨時禁令將持續至原告提出的初步禁令請求完成聽證和裁決。
該訴訟由持槍權利組織及三名法律頒佈前已持有隱蔽攜槍許可的新澤西州居民發起。案件核心爭議在於法律將公共場所劃定為禁止攜槍的"敏感區域"。原告對公共圖書館、博物館、酒類餐飲場所以及娛樂設施的禁槍令提出質疑,同時反對"未經業主許可不得在私有財產攜槍"及"車輛內槍支必須卸彈上鎖並存放於後備箱"的條款。正如法官指出:“如此嚴苛繁瑣的州級限制"實質上剝奪了持槍者行使憲法權利的可能。
這正是新澤西州法律的意圖。邦布法官指出,儘管自紐約州步槍與手槍協會訴布魯恩案以來,該州已有六個月時間來確定最高法院所説的可以證明在特定空間禁止槍支的歷史類似案例,但它未能提供這些案例。所有這些都意味着守法槍支擁有者的困惑。“法院,“法官寫道,“不知道有任何憲法權利需要想要行使這種權利的個人進行如此多的猜測。”
克拉倫斯·托馬斯大法官指出,自最高法院2008年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海勒案裁決支持個人攜帶武器的權利以來,許多下級法院也抵制其命令。看到邦布法官確保新澤西州的政治人物不對布魯恩案做同樣的事情,這令人鼓舞。
照片:Getty Images/iStockpho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