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交會考慮禁止與2008年金融危機相關的華爾街活動 - 《華爾街日報》
Paul Kiernan
2008年金融危機期間,紐約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員們。圖片來源:Richard Drew/美聯社華盛頓——監管機構提議禁止一項華爾街操作,立法者稱該操作是導致2008年金融崩潰的部分原因。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週三以5比0的投票結果重新提出了一項拖延已久的規則,該規則將禁止創建資產支持證券(如抵押貸款債券)的實體存在利益衝突。該提案現在將公開徵求公眾意見,直到委員會考慮是否最終確定該規則。
在金融危機爆發前,華爾街銀行將高風險抵押貸款打包成證券,並將其出售給投資者。與此同時,銀行的一些交易員對這些工具進行做空。
以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 Group Inc.)為例,此類押注帶來了豐厚利潤。該銀行後來支付了當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華爾街公司開出的最大罰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指控高盛通過出售抵押貸款證券誤導客户,這些證券是由一家對沖基金秘密設計的,目的是從房地產市場的崩潰中獲利。
高盛當時表示,未能披露對沖基金的角色是一個錯誤,並承諾加強對抵押貸款證券、某些營銷材料以及創建或推銷此類證券的員工的監督。該銀行的一位女發言人週三拒絕置評。
作為2010年通過的《多德-弗蘭克法案》的一部分,國會要求監管機構禁止資產支持證券發行的參與者從事與投資者存在利益衝突的交易。該法案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270天內頒佈新規。
2011年,SEC投票提出新規,但遭到金融業批評且未完成制定。銀行和行業團體表示,該提案若按原樣實施,可能會限制其風險管理能力。
如今,SEC正在重啓這一進程。
“這項重新提出的規則旨在完成國會金融改革願景中未竟的一步,“SEC主席加里·根斯勒在聲明中表示,並補充説這將使投資者和更廣泛的市場受益。曾擔任高盛銀行家並領導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的根斯勒,在立法者起草《多德-弗蘭克法案》時提供了重要意見。
該規則將適用於資產支持證券的承銷商、配售代理、初始購買者或發起人,以及任何關聯公司或子公司。
在證券出售後一年內,這些機構將被禁止做空相關工具或使用信用違約互換等衍生品進行對沖交易。同時禁止可能使理性投資者質疑是否應持有該資產支持證券的交易行為。
新規將對沖活動、做市活動和流動性承諾納入豁免範圍——這些條款均包含在2011年提案中。針對市場參與者對先前提案的反饋,修訂後的規則試圖對這些術語的定義提供更清晰的解釋和適用條件。
該規定還為參與抵押貸款支持證券發行的政府實體(如住房巨頭房利美和房地美)提供了新的豁免條款。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示,政府支持證券對投資者的風險較低,這減少了潛在的利益衝突。
監管機構已實施了《多德-弗蘭克法案》要求的大部分措施,以期防止金融危機重演。其中包括所謂的沃爾克規則,該規則禁止銀行用自有資金進行交易。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官員表示,近年來他們未發現該機構週三提議禁止的那種高調利益衝突。
“儘管我們沒有大量數據……但我們仍然擔心,導致2007-09年市場動盪的那種利益衝突交易的機會和動機仍然存在於市場中,”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公司財務部門主任蕾妮·瓊斯表示。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兩位共和黨委員赫斯特·皮爾斯和馬克·烏耶達支持週三的提案,但敦促市場參與者提供反饋。
“禁止交易的規則必須特別平衡保護投資者免受有害衝突與確保市場參與者可以進行不會造成此類傷害的交易,”烏耶達先生表示。
美亞博律師事務所專注於公司財務和證券的合夥人J·保羅·福雷斯特表示,修訂後的提案可能會像2011年那樣引發銀行和其他金融公司的類似反對。
“實質上沒有任何改變,”福雷斯特先生表示。
馬克·莫爾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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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於2023年1月26日印刷版,標題為《SEC採取行動禁止與金融危機相關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