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會責怪自動駕駛汽車嗎?——《華爾街日報》
Julian de Freitas
自動駕駛汽車(AV)行業多年來一直承諾,無人駕駛汽車將成為未來交通的主流。但技術進步依然緩慢,近幾個月投資者已顯露出不耐跡象。2022年10月英特爾將其Mobileye汽車技術子公司上市時,估值僅為230億美元,遠低於公司最初預期的500億美元。與此同時,福特關閉了旗下自動駕駛子公司Argo,計提了27億美元減值損失。
該行業面臨的挑戰之一,是難以預估自動駕駛企業在車輛事故中需承擔多少責任。在美國,多數新款汽車搭載的駕駛輔助技術製造商已因轉向傳感器缺陷、攝像頭錯位等問題捲入一系列事故訴訟。隨着全自動駕駛汽車日益普及,事故將難以避免。
通常人類駕駛員在無責事故中,駕駛員和汽車製造商均無需承擔法律責任。自動駕駛製造商和保險公司面臨的關鍵問題是:無人車能否享受同等待遇?當自動駕駛汽車捲入非其過錯導致的事故時,責任將由誰承擔?
這正是我與哈佛大學及瑞士再保險同事近期研究的核心課題。我們向1964名線上參與者展示了常見事故場景視頻,例如:一輛車在十字路口合規停車後通過時,被另一輛無視停車標誌的車輛撞擊;又如某車過早轉入雙向車道,與擁有路權的對向車輛發生碰撞。
部分參與者被告知無責車輛由人類駕駛,而另一些則得知其為自動駕駛。隨後他們被問及起訴雙方司機及製造商的合理性。不出所料,參與者認為事故責任方司機應負主要責任。但當無責車輛是自動駕駛汽車時,他們更傾向於認為其製造商應被起訴。
當事故涉及自動駕駛汽車時,87%的參與者認為,若車內人員能對車輛有更多控制權,結果會更好。他們設想了人類司機本可採取更多避損措施的反事實場景,比如最後一刻的緊急規避動作。僅13%認為事故仍不可避免。值得注意的是,那些認為人類司機會表現更優的參與者,更傾向於判定自動駕駛汽車存在缺陷或技術不成熟,因此車企需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這些結果表明自動駕駛車企將面臨重大經濟風險。根據《密歇根州法律評論》2017年研究,在人類司機導致的交通事故訴訟中,致死案件平均判賠500萬美元,致四肢癱瘓判賠1400萬美元。集體訴訟的賠償金額可能更高。儘管專家預測自動駕駛汽車事故率將低於人類駕駛,但車企可能需在更廣泛事故情形中擔責。換言之,自動駕駛企業最終可能在更少的事故中承擔更大比例的賠償責任。
這種結果可能導致自動駕駛公司提高價格——例如對自動駕駛共享出行服務收取更高費用——以覆蓋預期的更高責任成本。目前全球每年有125萬人死於交通事故,其中90%歸因於人為失誤。專家預計自動駕駛汽車的普及將降低死亡人數,但乘坐自動駕駛汽車的費用越高,消費者可能越不願意使用它們。
自動駕駛行業面臨的一個挑戰是明確"自動駕駛缺陷"的定義,這需要不僅涵蓋硬件,還包括負責駕駛任務的軟件。通常情況下,人類駕駛員的錯誤屬於"駕駛員疏忽"的法律範疇。如果沒有法律或行業對自動駕駛汽車缺陷的定義,自動駕駛公司很難證明他們的車輛是安全的且不存在疏忽。
在我們的研究中,當參與者對自動駕駛汽車表示信任時,他們不太可能讓製造商對事故負責。因此,自動駕駛公司可能希望投資於建立消費者信任,或許可以通過在社區中公開進行安全測試,讓人們逐漸習慣自動駕駛汽車成為他們周圍環境的正常部分。更廣泛地説,自動駕駛公司將需要長期努力説服消費者,他們的自動駕駛汽車具備像人類駕駛員一樣處理碰撞所需的"駕駛常識"。
在2021年發表在《事故分析與預防》期刊上的一項研究中,Waymo的研究人員基於對人為碰撞的虛擬重建聲稱,他們的自動駕駛汽車在相同情境下反應會更安全。然而,這種策略是否能安撫猶豫的消費者仍有待觀察,因為我們的研究發現,促使消費者思考反事實會增加對缺陷的判斷。更廣泛的問題是,考慮到人們對將控制權完全交給一項尚未成為生活常態的技術的恐懼,需要做些什麼才能增加對自動駕駛汽車的信任。
德弗雷塔斯教授是哈佛商學院倫理智能實驗室的主任。
發表於2023年1月28日的印刷版,標題為《我們會責怪自動駕駛汽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