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為何應禁止加密貨幣——《華爾街日報》
Charlie Munger
近年來在美國,私營企業發行了數以千計規模不等的新型加密貨幣,隨後這些貨幣未經政府預先披露審批便公開交易。
在某些案例中,大量加密貨幣以近乎零成本出售給推廣方,隨後公眾在未充分理解推廣方優先稀釋權益的情況下以更高價格買入。
這種狂野無序的資本主義亂象,恰似常被歸功於馬克·吐温的那句名言所描述:“所謂礦場,不過是地上有個坑,坑邊站着個騙子。”
如此惡劣的亂象之所以持續,根源在於監管空白。加密貨幣既非貨幣,亦非商品,更非證券,實則是莊家勝率近100%的賭博合約——而這類合約在美國傳統上僅由各州監管,且各州競相放松管制。顯然,美國現在亟需頒佈新聯邦法規以遏制此現象。
兩個歷史先例或可指引我們採取明智行動:其一,中國政府近期全面禁止加密貨幣,因其明智判斷其弊大於利;其二,18世紀初英國在"南海泡沫"破滅導致大蕭條後,議會採取的應對措施直接而果斷——禁止所有新發普通股公開交易,並維持禁令約百年。而正是在這百年間,英國不僅引領啓蒙運動與工業革命,還孕育了後來成為超級大國的美國,為人類文明進程作出了空前貢獻。
美國在實施加密貨幣禁令後應採取何種行動?或許還有一項舉措合情合理:感謝中國共產黨領導人以其非凡見識樹立了絕佳典範。
芒格先生是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副董事長。
1月19日華盛頓某雜貨店內,Coinstar加密貨幣ATM機顯示的比特幣標識。圖片來源:斯特凡尼·雷諾茲/法新社/蓋蒂圖片社刊載於2023年2月2日印刷版,標題為《美國為何應禁止加密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