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維持紐約租金管制法規——《華爾街日報》
Laura Kusisto
房東們曾辯稱紐約州新出台的更嚴格租金管制相當於政府違憲徵收私人財產,但未獲法院支持。圖片來源:ed jones/Agence France-Presse/Getty Images週一,一家聯邦上訴法院維持了紐約州實施數十年的租金管制制度,該制度涉及約100萬套公寓。
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一致駁回了房東們對2019年通過的一項州法律的質疑,該法律大大增加了他們按市場租金或其他用途騰出公寓的難度。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成員巴林頓·D·帕克法官在判決書中申明瞭一項長期法律原則:政府對自願將公寓出租給公眾的房東實施限制,並不構成對財產權的非法侵犯。
“判例法非常明確,立法機構在規範土地使用方面擁有廣泛權力,且不違反第五修正案對實際徵收的禁止,“帕克法官寫道。
法官表示,即使在更嚴格的新法規下,房東也不會被強制出租公寓給租户永久使用,並可以因租户未支付租金、將房產用於非法目的及其他違反租約的行為而驅逐他們。
紐約和其他司法管轄區在一個多世紀前首次頒佈租金管制,以應對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的住房短缺。多年來,房東們多次質疑租金管制的合憲性,但均未成功。本案原告認為,紐約現行的租金法律過於嚴苛,這為他們提供了新的訴訟理由。
市政府和州政府的律師表示,現行法律版本並未強制要求房東永久以低於市場價格出租房屋。他們指出,該法律主要填補了1990年代初存在的漏洞,與之前法院支持的法律版本並無重大偏離。
法律援助協會的專職律師埃倫·戴維森(代表參與此案的兩個租户團體)稱這一裁決是"對紐約州租金法的有力維護,駁回了這些毫無根據的挑戰”。
該訴訟由社區住房改善計劃和租金穩定協會牽頭的當地房東團體聯盟及個人房東提起。他們認為更嚴格的監管規定構成了違憲的政府徵收私人財產行為。
房東團體表示,根據紐約州法律,租户在搬離後可將公寓轉給家庭成員、朋友、室友或護理人員,形成一條"陌生人繼承鏈”,房東除租約違規和其他不當行為外不得拒絕出租。
包括法律反對者在內的法律觀察人士認為此案在低級法院勝訴希望渺茫,但原告希望説服最高法院受理此案。
“我們始終預期這些問題將由最高法院裁決,並期待推動案件進展。像紐約這樣的限制性租金法規只會減少而非增加住房供應,“房東原告方的發言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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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在2023年2月7日的印刷版中,標題為“法院支持紐約租金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