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永逸:豎起衣領真的時尚嗎?——《華爾街日報》
Katharine K. Zarrella and Laura Neilson
在“值得辯論”這個系列中,我們針對當下的爭議話題展開討論,呈現兩種充滿激情的觀點——一種支持,另一種堅決反對。該系列的往期內容請點擊這裏。
這是一個常見的難題:當你穿上紐扣襯衫、風衣或Polo衫後站在鏡子前,眉頭緊鎖,思緒翻湧。“我該不該把領子豎起來?”你一邊琢磨,一邊擺弄着頸部的布料。答案?這很複雜。在此,兩位持對立觀點的撰稿人就“豎起衣領是否好看”展開辯論。
不,豎領做作、無用且純粹惹人厭。
你是在躲避敵人的間諜?還是抵禦寒風的滑雪者?或是妄想成為費德勒、在烈日灼燒的球場上揮拍導致脖子曬傷的網球愛好者?若對以上任一問題回答“是”,恭喜——你豎領子的行為情有可原。否則,請放下你的漿洗襯衫。“如果豎領毫無實用功能,就會顯得刻意,”紐約品牌Tibi的設計師艾米·斯米洛維奇説,“就像在室內戴墨鏡。”換言之,令人反感。
豎起的衣領傳遞出一種與預科學校紈絝子弟、姐妹會成員和鄉村俱樂部常客相關的做作氣質。1980年代權威諷刺指南《官方預科生手冊》將豎領列為必備要素。同一時期,好萊塢讓青少年反派角色以這種傲慢造型亮相(比如詹姆斯·斯派德在《紅粉佳人》中飾演的勢利惡霸斯特夫),使豎領成為“蠢貨”的代名詞。正如斯米洛維奇所言:“它們成了混球們的標誌。”
不瞭解這一內涵的千禧一代孩子們毫無諷刺意味地復興了立領風潮。40歲的傑基·貝爾宗正是在那時對這種高領產生了厭惡。這位芝加哥品牌傳播從業者認為這種造型是"倉促的補救措施",是懶於創新、敷衍了事的着裝表達。她還補充説,高中時代那些豎起衣領的同學大多是"粗魯的混蛋"。
紐約史坦頓島瓦格納學院兼職教授、時尚歷史學家薩默·安妮·李指出,這種裝扮伴隨的浮誇做派可追溯至數百年前。她表示,16世紀左右歐洲開始出現作為身份象徵的裝飾性衣領,隨着領子變得愈發誇張,逐漸傳遞出慵懶和"無需勞作"的優越感。許多人認為,1929年前後法國網球冠軍勒內·拉科斯特是首批在球場上翻起馬球衫衣領以防曬傷的運動員之一。李女士説,這種造型"成為了炫耀性休閒的象徵",被精英階層廣泛效仿。
“如果想通過衣着傳遞信息,我認為立領並非明智之選,“25歲的布魯克林攝影師艾倫·辛德爾曼説。這位前兄弟會成員承認大學時也曾豎起衣領,“那時我對時尚知之甚少,現在總算明白了。”
——凱瑟琳·K·扎雷拉
確實,它能打造精緻造型並修飾臉型
貓王穿過它,黛安·基頓是忠實擁躉,財政部長珍妮特·耶倫更是常以立領造型亮相。翻折衣領長久以來都是簡約又彰顯個性的時尚亮點。從傑奎琳·肯尼迪·奧納西斯優雅的風衣,到米歇爾·奧巴馬大學時期隨性穿着的牛仔夾克,翻領能適配各種風格。“豎起的衣領自帶防護感和神秘氣息,“倫敦時尚編輯卡羅琳·伊薩表示。在近期男裝周場外,她穿着領口挺立的麥絲瑪拉大衣的街拍照正體現了這種魅力。
當然,立起的衣領帶有勢利的標籤,但其魅力根源遠不止預科生風格。33歲的紐約公關顧問馬克斯·麥科馬克會翻起羊毛西裝外套和燈芯絨夾克的領子,以此致敬《無因的反叛》中詹姆斯·迪恩那種老派好萊塢氣質。他表示這個動作"非常優雅”。
紐約造型師布里·韋爾奇用這招來削弱紐扣襯衫(尤其是oversize款)的刻板正式感。她建議在寬鬆開衫或捲袖外套內搭立領上衣。39歲的演員兼製片人薩拉·奎里科尼常駐洛杉磯和邁阿密,她採用不同搭配方式——將敞開的立領與法式結真絲圍巾組合,發現這樣能凸顯精緻感,還能讓頸部顯得修長如天鵝。
豎起的衣領超越了年代、潮流與性別界限。“這是奧黛麗·赫本,也是拉夫·勞倫”,韋爾奇説。前衞品牌Maison Margiela近期巴黎秀場上,模特們反穿格紋襯衫立起後領;幾天後安特衞普的Alaïa秀場,這個細節為修身冬裝大衣增添了氣勢。
奎里科尼喜歡立起黑色Burberry風衣領口,露出品牌標誌性格紋,讓懂行的人一窺這件經典外套的血統。“就像個俏皮的眼神”,她説。若有人不解風情又如何?正如亞瑟小子在2000年金曲《Pop Ya Collar》所唱:“做你想做的/豎起衣領就好/別讓他人閒言困擾”。
—勞拉·尼爾森
刊登於2023年2月11日印刷版,標題為《豎起衣領是時尚敗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