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審理推特在恐怖主義案件中的責任問題——《華爾街日報》
Jan Wolfe
推特及其他社交媒體公司在法庭文件中表示,已投入大量精力清除伊斯蘭國相關內容。圖片來源:CARLOS BARRIA/REUTERS華盛頓——美國最高法院就推特公司和其他社交媒體平台是否因涉嫌協助伊斯蘭國而面臨訴訟聽取口頭辯論,這是本週檢驗互聯網服務商對用户發佈內容責任的第二場聽證。
週三審理的"推特訴塔姆內案"由納烏拉斯·阿拉薩夫的家屬提起,2017年阿拉薩夫在伊斯坦布爾一家夜總會遭遇伊斯蘭國襲擊身亡。
大法官們質詢推特代理律師塞斯·瓦克斯曼,詢問社交媒體網站的哪些行為會構成協助恐怖主義。
瓦克斯曼多次強調該社交媒體平台未被用於策劃伊斯坦布爾襲擊,且推特"持續執行禁止宣揚恐怖活動內容的政策"。
瓦克斯曼表示,推特服務"被恐怖分子違規利用",這違背了平台政策。
阿拉薩夫家屬要求推特、臉書母公司Meta Platforms公司及Alphabet旗下YouTube為襲擊事件擔責,指控這些企業允許伊斯蘭國利用其服務進行資金募集、人員招募和煽動暴力。
2017年伊斯坦布爾Reina夜總會前的臨時紀念場所。圖片來源:Ozan Kose/法新社/蓋蒂圖片社此案與週二辯論的Gonzalez訴谷歌案類似,但提出了略有不同的法律問題。該案由美國大學生Nohemi Gonzalez的家人提起,她是2015年巴黎恐怖襲擊中遇難的100多人之一。
Gonzalez訴谷歌案的核心是被稱為第230條的法律,該法律被稱為互聯網的支柱,因為它通常保護平台不對第三方發佈的內容承擔責任。下級法院法官引用第230條駁回了此案,因此它更直接地提供了一個重新審視這一互聯網基礎法律的機會,近年來該法律受到越來越多的審查。
另一方面,Twitter訴Taamneh案則取決於《反恐法》及其2016年修正案《對恐怖主義資助者實行法律制裁法案》的範圍。這些法規允許恐怖襲擊的受害者向國際恐怖主義的資助者和“協助和教唆”恐怖主義的實體尋求賠償。
2018年,一名下級法院法官駁回了此案,稱原告無法證明Twitter、Facebook和谷歌明知故犯地協助和教唆了伊斯坦布爾襲擊。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於2021年恢復了這些指控。
谷歌、推特和臉書的律師在法庭文件中表示,他們已付出大量努力刪除伊斯蘭國相關內容,且這些網站與巴黎及伊斯坦布爾襲擊事件之間不存在直接因果關係。
索尼婭·索托馬約爾大法官在週三的辯論中反駁了這一主張,質疑推特是否"提供了伊斯蘭國用於招募人員並協助策劃其他恐怖襲擊的平台"。
韋克斯曼先生回應稱,推特向公眾提供的是常規專業服務,這不足以構成法律責任。
美國副總檢察長辦公室律師埃德温·尼德勒在辯論中支持韋克斯曼的立場,並闡述了美國政府對此案的觀點。
尼德勒表示,推特、臉書和YouTube不應為阿拉薩夫先生的死亡承擔責任。他指出這些平台從未對伊斯蘭國給予特殊優待,而是為該組織提供了與其他數百萬用户相同的服務。
“本案訴狀中的指控未能表明被告存在協助教唆行為——即他們在這起謀殺案中負有罪責。“尼德勒説道。
阿拉薩夫家屬代理律師埃裏克·施納珀則認為,推特因其對伊斯蘭國內容"蓄意視而不見"的態度應當承擔責任。
“我們的主張是該公司政策根本不予審查,“施納珀表示。他還在週二"岡薩雷斯訴谷歌案"的辯論中代理了另一名恐襲遇難者家屬。
在週二的辯論中,最高法院大法官們對YouTube母公司谷歌有限責任公司可能因其算法自動推薦極端主義宣傳視頻而被起訴的説法表示懷疑,克拉倫斯·托馬斯大法官將其比作要求電話公司為幫助某人聯繫伊斯蘭國頭目承擔責任。
兩起案件的裁決預計將在7月前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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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表於2023年2月23日印刷版,標題為《最高法院審理恐怖主義責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