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對遣散費發起攻擊——《華爾街日報》
The Editorial Board
進步派人士自認為最清楚什麼對工人有利,他們不希望離職員工與老闆討價還價。這就是本週一項聯邦裁決背後的邏輯,該裁決禁止被解僱員工以保密為條件換取補償金。
美國國家勞工關係委員會(NLRB)週二發佈的裁決禁止了離職協議中的兩項常見條款。僱主不得再要求被裁員工對離職條款保密,也不能強制離職補償金領取者避免公開批評公司。新限制適用於所有僱主,但NLRB不監管的行業除外,如政府、鐵路和航空公司。
該裁決了結了一樁名為麥克拉倫馬科姆的案件,涉及密歇根州一家醫院在2020年新冠封鎖期間讓11名門診護理人員停職。這些員工獲得離職補償金的條件是承諾不公開討論賠償條款或詆譭醫院,11人全部接受了協議。但其工會向NLRB投訴稱這些協議無效。
2021年該機構行政法官審理此案後作出部分裁決。判決書指出醫院直接與工會成員交涉違反了集體談判規則,但同時認定離職協議本身合法。裁決援引了NLRB近期兩起為類似協議劃定界限的案例——2020年的貝勒大學醫學中心案與IGT案均確認,除非僱主違反其他職場規定,否則以沉默換取離職補償的權利有效。
本週該機構推翻了先例並制定了新規。“僱主不能要求員工在獲得福利與行使權利之間做出選擇,“主席勞倫·麥克法蘭週二表示。該案以3比1的投票結果通過,三位民主黨任命的委員支持,唯一一位特朗普任命的委員反對。
從法律術語來看,新裁決將遣散費稱為"福利"存在錯誤。正如該機構在2020年案件中所認定的,向員工提供的遣散費是可選的,並非僱傭條件,且僅在離職時提供。它們與獎金或健康保險等補償性質不同。
在實際操作層面,這一裁決可能導致遣散費減少。試想一家資金緊張的公司想通過提供遣散費鼓勵部分員工另謀高就。如果僱主認為領取者會向現有員工或媒體透露消息,這個提議可能適得其反。若無法要求保密,僱主可能會繼續裁員但放棄支付遣散費。
當政府限制談判範圍時,僱主和員工往往雙輸。國家勞工關係委員會將為此裁決自鳴得意,而工人們可能失去按自身意願接受現金補償的機會。
圖片來源:ANDREW KELLY/RE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