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權力過大何時是頭?——《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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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耶路撒冷反對政府司法改革計劃的抗議活動。圖片來源:AMMAR AWAD/REUTERS任何政府體系中的根本問題都是:誰來做決定?美國的開國元勳們制定了一部憲法,劃分出三個相互制衡的政府部門。相比之下,以色列的建國者們根本沒有制定憲法。然而不知何故,在這兩個國家,司法至上主義都紮下了根(魯斯·懷斯(Ruth Wisse)2月17日的專欄文章《上帝保佑這個尊貴的法庭,而不是那個》)。
美國和以色列的最高法院都宣稱有權對任何法律問題(在以色列還包括非法律問題)做出最終裁決。在美國,這種權力或許可以基於憲法第三條。但在以色列,任何關於司法至上的主張都只是建立在紙牌屋上。
懷斯教授明智地指出了美國左派內部的鮮明對比。他們一邊在以色列捍衞司法至上,一邊在美國反對司法至上。事實上,俄勒岡州參議員羅恩·懷登(Ron Wyden)最近呼籲拜登總統“無視”一名聯邦法官的命令。幾十年來,美國進步派一直為沃倫法院和伯格法院上自由派正統思想的至高無上歡呼雀躍。既然有時保守派佔多數的情況已經出現,局面已經扭轉。然而與此同時,參議院民主黨人敦促以色列政府向自由派的司法霸權投降。
我對司法至上持懷疑態度。我不認為美國最高法院對這一權力擁有正當主張。而且,從局外人的視角來看,以色列政府應當有權對本國法院作出類似判斷——尤其是在缺乏成文憲法的情況下。
喬希·布萊克曼教授
休斯頓南德克薩斯法學院
威斯教授將以色列的示威活動描述為“左傾”,而她專欄的副標題則針對“左翼精英”。但在最近聚集在以色列議會前的15萬“左翼人士”中,包括了前總理埃胡德·奧爾默特,他多年來是右翼利庫德集團的成員。反改革聯盟還包括吉迪恩·薩爾、阿維格多·利伯曼和摩西·亞阿隆,他們都曾是利庫德集團的傑出成員,但後來分道揚鑣。如今,以色列左翼在120名議會成員中僅佔不到10席。這場司法改革在以色列引發了保守派人士的強烈反對,而不僅僅是左翼人士。
莫蒂·因巴里教授
北卡羅來納大學彭布羅克分校
刊登於2023年2月24日印刷版,標題為《法官權力過大是否過猶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