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亞特蘭大"警察城"案件考驗針對抗議者的國內恐怖主義指控使用
Mariah Timms and Cameron McWhirter
亞特蘭大——佐治亞州檢方對一羣主要來自外地的抗議者採取了獨特策略,這些抗議者反對當地新建的警察和消防培訓中心。檢方依據該州《國內恐怖主義法》,近月來已對十餘人提起指控。
據法律專家和美國公民自由聯盟佐治亞分會表示,這是該法律首次被如此運用。全美各州政府、市政府、法律學者及抗議團體正密切關注此案進展。
該法律策略的支持者認為,有必要對以抗議為名實施暴力者施加更嚴厲懲罰。活動人士則指控稱,此舉可能壓制合法異議。他們主張,若佐治亞州案例成功,此類起訴或將在全美範圍內被用於抑制民眾參與各類議題的抗議活動。
共和黨籍佐治亞州總檢察長克里斯·卡爾表示,其辦公室"將堅決追究違法者責任,在適當時以國內恐怖主義罪名提出指控,該罪名最高可判處35年監禁"。
這場關於培訓中心的衝突在2021年9月獲市政府批准後激化。據當時當地媒體報道,自稱為"森林守護者"的抗議者(該命名旨在反對砍伐樹木建設培訓中心)在現場紮營,與警方衝突不斷升級,導致數十人被捕,但多數為輕罪指控。
警方稱,過去一年中與抗議相關的人員曾縱火、破壞施工設備、打碎玻璃,並騷擾現場工人和執法人員。亞特蘭大市中心一場演變為暴力的抗議還導致多家商鋪和一輛警車受損。
事態在去年12月升級,當時檢察官首次對少數抗議者提出重罪性質的國內恐怖主義指控,聲稱這個鬆散的組織庇護了暴力極端分子。此前的逮捕通常包括刑事侵入等輕罪指控,根據喬治亞州法律,這類輕罪最高可判處一年監禁和/或1000美元罰款。
喬治亞州總檢察長克里斯·卡爾表示,他將視情況動用該州最高可判處35年監禁的國內恐怖主義法。圖片來源:John Amis/Associated Press今年1月,執法部門清場期間一名人員的死亡引發了更多抗議活動和國內恐怖主義逮捕事件。抗議團體已宣佈將於3月初在亞特蘭大發起"行動周"。
為被捕抗議者籌集法律辯護和保釋資金的"亞特蘭大團結基金"組織者馬龍·考茨表示這些指控具有誤導性且史無前例。
“我們從未見過這種情況,“考茨説,“這是一種實驗性的起訴策略。”
該州法律將國內恐怖主義部分定義為"意圖造成嚴重身體傷害、殺害任何個人或羣體,或破壞關鍵基礎設施、州政府或政府設施"以脅迫政府改變公共政策的行為。該法律於2002年首次通過,最近一次修訂是在2017年。
亞特蘭大市在東南部林區規劃建設的85英畝警消訓練中心包含一個"模擬城市"區域,用於培訓警察應對大規模抗議和暴力事件。反對者將該項目稱為"警察城”。部分抗議者在該地搭建帳篷和臨時樹屋以阻撓施工,警方稱施工設備和車輛遭到破壞。
亞特蘭大警察局長達林·希爾鮑姆表示,現代警務人員需要在新設施中接受培訓以應對危險情況。
“要求他們處理並化解這些危機,卻不提供一流的現代化訓練中心,這是不負責任的。“他説。
隨着施工人員頻繁進出場地,衝突事件開始爆發。
抗議者在規劃中的訓練中心所在地搭建營地,今年1月執法部門清場時一名活動人士在此喪生。圖片來源:CHENEY ORR/REUTERS去年12月警方突襲林區時,五名抗議者因國內恐怖主義等罪名被捕。佐治亞州調查局(GBI)稱執法人員在現場發現了爆炸裝置、汽油和道路照明彈。
今年1月,市、縣和州三級執法部門再次清剿森林,發現約25處營地並逮捕7名抗議者,所有人均被控國內恐怖主義等多項罪名。
據當局稱,在那次搜查中,居住在森林中的26歲活動家曼努埃爾·埃斯特班·帕埃斯·特蘭(使用they/them代詞)開槍打傷了一名接近帳篷的州警,執法人員隨後擊斃了這名活動人士。
喬治亞州調查局女發言人表示調查仍在進行中。
自稱"為南亞特蘭大未來而戰的自治運動"的"保衞亞特蘭大森林"組織譴責這起死亡事件,並稱調查局對事件的描述不實。
該組織表示:“這只是警方對運動實施的一系列暴力報復中最新的一起。”
數日後在亞特蘭大市中心的抗議活動中,有六人因涉嫌國內恐怖主義被捕。
“這就是恐怖主義。他們將面臨相應指控,“警察局長席爾鮑姆當時表示。
國會曾審議過國家層面的國內恐怖主義法案,但均未獲通過。許多州的國內恐怖主義法律是在2001年9·11恐襲後頒佈的。大多數州法律針對的是威脅或造成大規模死亡、破壞重大基礎設施或直接資助國際恐怖網絡的行為。部分法律允許檢察官對相關現有刑事指控尋求更嚴厲量刑。
2017年前,喬治亞州國內恐怖主義法規要求單起事件造成10人以上死亡才能提起此類指控。州議會隨後擴大了法律適用範圍,取消了10人死亡的門檻。
其他州也在考慮制定或擴大國內恐怖主義法律。俄勒岡州議會正在審議一項法案,擬將國內恐怖主義定義為可判處最高10年監禁和/或25萬美元罰款的罪行。
“一切都回到了喬治亞州,”範德比爾特大學法學與政治學研究教授薩馬爾·阿里表示,“我們如何定義這一刻將樹立先例。”
法律學者認為,在這些情況下適用國內恐怖主義指控是檢察權的越界行為。
“可以稱之為破壞公物、財產損害或非法入侵,”斯坦福大學恐怖主義法專家希琳·辛納爾教授説,“但將所有這些行為都視為對人類生命具有內在危險性,是對‘恐怖主義’一詞的嘲弄。”
支持者則主張,運用法律的力量既能威懾犯罪行為,又能支持某些形式的抗議活動。
“他們必須向這些人傳遞某種信號——你們可以和平抗議,但不能這樣做,”喬治亞州警察兄弟會州秘書長史蒂文·蓋納表示。
聯繫作者:瑪麗亞·蒂姆斯,郵箱[email protected];卡梅倫·麥克沃特,郵箱[email protected]
本文發表於2023年2月25日印刷版,標題為《喬治亞州對抗議者啓用反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