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倫·巴菲特對回購無知的抨擊言之有理——《華爾街日報》
Spencer Jakab
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以股票回購回饋股東,其首席執行官是沃倫·巴菲特。圖片來源:johannes eisele/Agence France-Presse/Getty Images沃倫·巴菲特很少在年度致股東信中游説有利於伯克希爾哈撒韋 或他個人財富增長的政策。他的語氣通常也如祖父般慈祥,避免人身攻擊,儘管他那位99歲高齡、言辭犀利的商業夥伴查理·芒格則更為直率。伯克希爾2022年的股東信於週六發佈,卻是個例外。信中討論的主題是股票回購,這一行為新近被徵收1%的消費税,而拜登總統在最近的國情諮文中提議將這一税率提高至四倍。
“如果有人告訴你所有回購都對股東或國家有害,或特別有利於CEO,那你不是在聽一個經濟文盲説話,就是在聽一個巧舌如簧的煽動者(這兩種人可能集於一身),”巴菲特寫道。
新税制雖不致命,但對伯克希爾哈撒韋這樣的公司尤其不利。在推動該税制出台的遊説中,它僅針對淨回購額徵收。像Facebook母公司Meta Platforms這樣向高管提供豐厚股權薪酬的企業,可以抵扣這部分薪酬的税款,如果回購用於吸收這些股份發行,就能規避大部分甚至全部回購税。伯克希爾的獨特之處在於,它利用回購回饋股東而非高管,且不支付股息,將回購作為返還現金的唯一方式。
那些譴責企業貪婪的“巧舌如簧的煽動者”制定的規則,實際上為貪婪創造了漏洞。通過抑制股票回購來資助創新,既無助於美國,也無助於普通民眾。經濟學教授、投資經典《漫步華爾街》的作者伯頓·馬爾基爾——一位極力為個人投資者發聲的倡導者——在最近的一篇社論中解釋道,對資本回報徵税並不會減少投資資金。然而,徵税可能會扭曲企業關於保留現金還是返還現金的決策,從而損害回報。用於回購的現金會被重新投資到其他聲稱能善用這些資金的公司。
高管們在決定返還現金還是用於擴張時,是否總是明智且無利益衝突?當然不是,而且他們對自家股票的擇時能力也糟糕透頂。但正如《華爾街日報》投資專欄作家傑森·茨威格在最近一篇專欄文章中精闢指出的那樣:“指望大量閒置現金不會讓典型CEO心癢難耐……就像把一堆生肉放在獅子面前,卻指望它不會消失。”
然而,由於金額如此巨大——過去一年標普500公司回購金額約1萬億美元——這讓不熟悉公司財務的公眾感到震驚和困惑。有時記者也會如此。2018年《新共和》雜誌一篇題為《蘋果的股市騙局》的文章稱,當年助推蘋果市值突破萬億美元的不是iPhone,而是股票回購。這完全本末倒置。雖然回購會推高股價(其他條件不變時),但實際上會降低公司市值。一個只會囤積現金、建更多工廠或收購其他公司而不返還資金的企業,其市值反而會更大。
股票回購也並非如其所稱是一種避税手段,儘管它確實為長期持有者提供了一種避免強制觸發應税事件的方式。作為向股東返還現金的途徑,分紅與回購極為相似,且在美國,長期資本利得與合格股息税率相同。但分紅會立即產生納税義務,即便對那些當前無需收入、往往將股息再投資於同一公司的投資者亦是如此。然而,在回購交易的另一端,總有人需要繳納資本利得税。
當然,這些資金已在企業層面被徵收過一次税——僅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過去十年就繳納了320億美元。正如巴菲特在週六的信中所述:“就聯邦税而言,伯克希爾的每位股東都能明確表示’我已通過公司完成納税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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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表於2023年2月28日印刷版,標題為《巴菲特駁斥回購批評者,擲地有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