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通過了一項無人能懂的税收法案 - 《華爾街日報》
Travis Nix
一個公平高效的税收體系,至少應讓納税人能通過查閲公開法規確定應繳税額。然而美國在2023年初實施的新税種——賬面最低税(又稱企業替代性最低税)卻大相徑庭。設立該税種的法案措辭模糊,且美國國税局尚未發佈明確細則,導致適用企業完全無法計算應納税額。
由於缺乏清晰税則,國税局可在審計期間隨時制定新規。這不僅危險地擴張了國税局的權力,更對納税人造成不公待遇——這與優良税法的宗旨背道而馳。這種做法甚至可能違憲:模糊的規則剝奪了納税人的正當程序權利,而將税法定義權下放給行政機構,更是國會放棄其立法職責的表現。
該税種通過民主黨去年8月提出的《通脹削減法案》設立,對企業財務報表收入徵收15%的最低税。其計税基礎"賬面收入"本應由民間會計組織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定義,但新税法卻包含數十項偏離FASB標準的例外條款,使企業完全無法預測國税局將如何解釋執行。
該税制已實施兩月,財政部與國税局發佈的計税指引卻寥寥無幾。目前唯一明確的是免税合併交易同樣適用賬面最低税免税政策。這份僅50頁的非強制性通知大多複述法案既有條款,對合並交易部分免税等重要情形均未解答。國税局坦言不知如何處理,正就此及其他數十項問題公開徵詢意見。
情況糟糕到納税人現在在美國律師協會會議上質疑國税局法律顧問,試圖就如何根據新税法計算公司税務責任獲得一些答案。財政部在其官方網站上承認,它不知道公司如何確定其税務責任:“財政部和國税局繼續就公司如何確定其應納税款制定指導方針。”
大公司在其財務披露中只能重複這種説法。2月份,AT&T向股東披露,“根據未來的監管指導,我們目前不認為CAMT會對我們2023年的税務責任產生重大影響。”公司承認,指導方針有可能在一夜之間改變其税務責任。
這造成了經濟扭曲,使公司無法規劃其税務責任。從法律上講,如果公司在税款到期時無法確定其税務責任,他們可以在法庭上對該税提出質疑。國税局在審計期間未經納税人事先通知就採取税務立場的權力,使得該税具有任意性和不合理性,這是違反正當程序的傳統標誌。
該税不能簡單地使用FASB的賬面收入規則。這將是對未經選舉的會計師團體進行徵税權力的違憲授權。這種情況看起來類似於謝克特家禽公司訴美國案(1935年),在該案中,最高法院推翻了國會將價格固定法律授權給私營行業領導人的做法。現任最高法院已經對機構權力持懷疑態度,而國會將税務規則外包給沒有國會監督的第三方將引起法院的審查。
税法不應任由國税局解釋或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隨意決定。如果國會不願制定明確的規則,法院首先應裁決這項税收本身是否合憲。
新頒佈的企業最低税制度存在嚴重缺陷。無論是財政部還是受其影響的企業,都無從計算應納税額,這賦予國税局在審計和訴訟期間制定新規的空前權力。國會應當重新修訂該税法以明確條款,或至少推遲實施直至國税局出台清晰規則。
尼克先生現於喬治城大學法律中心研習税法。
1月10日華盛頓國税局總部。圖片來源:曼德爾·南安/法新社/蓋蒂圖片社刊載於2023年3月10日印刷版,標題為《國會通過了一項無人能懂的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