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迪在以色列政治中選邊站隊——《華爾街日報》
Max Raskin
上週,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發佈了一份對信用評級機構而言非同尋常的聲明:對一個國家的憲政結構發出嚴厲警告。對於以色列新政府提出的司法改革方案——該方案將限制最高法院否決立法的權力、終結其對政治任命的實際否決權並削弱其在選擇法官繼任者中的作用——似乎人人都有看法。穆迪與惠譽評級和標普均表示,此類改革可能危及該國相對較高的信用評級。這些聲明反映了一個令人不安的趨勢,即本應中立的專家們對其既無專業能力也無權威評估權限的事務妄加評論。
穆迪的核心論點是,擬議改革將通過削弱司法機構損害該國的制衡體系。穆迪聲稱這是負面信用因素,可能導致資本從以色列至關重要的科技行業外逃。無論作為經濟理論還是司法理論,這一論點都難以自圓其説。
當前的法律和憲政結構已然失衡,損害了以色列經濟。在世界銀行合同執行排名中,以色列位列南蘇丹和沙特阿拉伯之後。這部分歸因於自1995年最高法院通過一項裁決要求法官調查當事人的主觀意圖,並將對合同目的的司法解釋凌駕於明文條款之上以來,以色列企業不得不應對日益增多且曠日持久的訴訟。
法院還干預了公私合作伙伴關係,最引人注目的或許是2016年,當時最高法院實質否決了該國最重要的戰略能源協議之一。以色列議會曾批准一項開發海上油田的協議,該協議本也有助於發展與鄰國的外交關係。法官們否決了一項關鍵條款,該條款要求該國至少10年內遵守協議,裁決認為該條款是對未來立法機構的非法限制,因為未來立法機構可能希望違約或修改協議。但當然,企業需要這種確定性來進行能源開發所需的大規模投資。
這是一場法律混亂,且不僅限於經濟領域。司法機構對以色列立法機構的踐踏毫無有效的制衡。以色列立法機構沒有一部成文憲法,而是通過了所謂的《基本法》,最高法院在20世紀90年代賦予其準憲法地位。儘管最高法院此後曾利用這些法律推翻其他立法,但在最近的裁決中,它還授予自己權力,僅基於法院對公正的理解廢除《基本法》修正案。這相當於美國最高法院能夠以第一修正案看似不公正為由將其廢除。以色列最高法院還可以拒絕總理的內閣任命,禁止政黨參加議會選舉,並在非選舉產生的律師組成的任命委員會的幫助下選擇自己的成員——這些權力對美國高等法院來説是不可想象的。然而,這並不影響美國的信用評級。
穆迪論證的薄弱之處揭示了一個更大的問題:該公司為何要對以色列司法改革發表評論?穆迪在複雜的憲法問題上並無專長,且似乎連私營機構的穩定性都難以準確評估。就在硅谷銀行倒閉當天,該公司還給予其A1級本幣長期存款評級。2008年金融危機前夕,穆迪同樣對後來被證實為次級貸款的產品給予了高信用評級。該公司最終向美國司法部及各州政府支付了近8.64億美元和解金。
這可能是穆迪又一次"追逐冰球當前位置而非未來落點"的案例。但在報告中,該公司幾乎像是在實現自我預言:穆迪聲稱可能因潛在資本外流下調以色列信用評級,而經濟學家和企業家反對改革的原因之一正是該國可能喪失信用評級。換言之,穆迪正在選邊站隊。
這就是所謂中立專家涉足其專業領域外圍的政治敏感議題的危險性。在高度兩極分化的社會里,這日益成為問題。美國律師協會掌握着法學院認證權,本應是中立權威機構,卻已公開政治化。其官網對美國政治議題中最具爭議的問題——從槍支管制到死刑及墮胎——都採取了鮮明立場。
類似這樣的聲明,或是穆迪對以色列司法改革的評論,極大地損害了這些組織的可信度。它們不再是值得信賴的中立權威,而變成了政治參與者。當然,立法者應當關注立法或憲法改革的經濟影響。有時穆迪可能會提供合理的分析,尤其是針對明確涉及經濟的立法。
但當涉及像以色列司法改革這樣複雜且兩極分化的問題時,該公司更明智的做法是避而遠之。畢竟事實證明,它對此也提不出什麼有意義的見解。
拉斯金先生是紐約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並擔任該校司法管理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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