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機構呼籲FCC調查可疑股票持倉——《華爾街日報》
Brody Mullins and Rebecca Ballhaus
聯邦法律禁止聯邦通信委員會員工持有任何受該機構"重點監管"公司的股票。圖片來源:Ting Shen/華爾街日報一個無黨派的政府監督組織呼籲美國道德官員調查聯邦通信委員會在允許數名高層官員持有股票時是否遵守了財務利益衝突規定,此舉明顯違反了該機構自身規定。
在週一給負責監督道德規範的聯邦機構政府道德辦公室的信中,競選法律中心指出,聯邦通信委員會官員持有有線電視和電信公司的股票。
聯邦法律禁止聯邦通信委員會員工持有任何受該機構"重點監管"公司的股票。
該組織上週晚些時候還致信聯邦通信委員會監察長辦公室,要求調查人員審查為何道德官員允許七名聯邦通信委員會官員集體持有數千美元的股票,涉及公司包括AT&T公司、康卡斯特公司和國際商業機器公司,這些信息來自員工提交的公開財務披露表格。
“儘管有這項禁令,最新公開的財務披露顯示,道德官員允許多名聯邦通信委員會員工持有電信和其他明顯屬於禁令範圍公司的股票,“該組織總法律顧問凱德里克·佩恩和另外兩名律師在給聯邦通信委員會代理監察長的信中寫道。
競選法律中心是一家位於華盛頓、擁有二十年曆史的非營利組織,由聯邦選舉委員會前共和黨主席創立。
他們在《華爾街日報》查閲的一封信中寫道:“監察長應調查聯邦通信委員會的道德官員是否採取了適當行動來執行道德法律。如果不執行,這些限制就毫無意義。”
機構在收到該組織的投訴後並不必須啓動調查。
聯邦通信委員會監察長的一位發言人拒絕置評。政府道德辦公室的一位發言人也拒絕置評。
聯邦通信委員會的一位發言人表示,該機構的道德官員認為投訴中提到的個人"已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他們過去和現在都完全遵守所有相關的道德利益衝突規則”。
競選法律中心的投訴是在《華爾街日報》一系列調查性文章之後提出的,這些文章強調了聯邦法規的缺陷,這些法規旨在防止行政部門高級官員在他們持有的股票和為政府工作之間出現財務利益衝突。
《華爾街日報》審查了50個聯邦機構31,000多份高級行政官員的個人財務披露報告,發現數千名聯邦僱員披露他們投資了受其機構工作影響的公司。
《華爾街日報》還發現,旨在防止此類利益衝突的已有數十年曆史的刑法漏洞百出且豁免條款繁多,不僅常被聯邦僱員忽視,就連本應審查僱員財務披露報告以確保其合規的倫理官員也經常置之不理。
報道指出,一位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官員在參與制定對谷歌母公司Alphabet至關重要的頻譜政策時,持有價值10萬至25萬美元的該公司股票。
FCC發言人當時回應稱,因谷歌不被視為其監管對象,故該持股行為獲准。涉事官員表示繼承股票時曾諮詢總顧問辦公室,確認符合規定。
一名FCC官員持有谷歌母公司Alphabet價值10-25萬美元股票。圖片來源:David Paul Morris/Bloomberg NewsFCC規定明確禁止僱員持有受監管企業股票,包括"從事有線/無線電通信業務或使用電磁頻譜"的公司。
公開記錄顯示,谷歌律師及説客定期遊説FCC官員推動有利於其業務的政策調整。
競選法律中心在致FCC信函中,另指出7名官員持有9家疑似受監管企業的股票。信中以職務而非姓名指代涉事人員。
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執法局一名高級官員持有康卡斯特(Comcast Corp.)價值3,003至45,000美元的股票;一名副常務董事持有科技公司惠普(Hewlett-Packard)至多10萬美元的股票;另外兩名官員合計持有威瑞森通信(Verizon Communications)價值7,007至105,000美元的股票。
每份披露持股情況的公開財務報告都經過FCC道德官員的簽署,這表明該機構認為這些投資符合規定。
競選法律中心的信函指出:“負責執法的道德官員必須向[監察長]和公眾解釋,為何允許員工持有FCC許可的電信和計算機公司股票,這顯然違反了法律。”
《華爾街日報》的報道引發了跨黨派行動。馬薩諸塞州民主黨參議員伊麗莎白·沃倫(Elizabeth Warren)上個月呼籲對行政部門的利益衝突進行全面調查。本月早些時候,密蘇里州共和黨參議員喬希·霍利(Josh Hawley)提出立法,禁止機構官員持有或交易公司股票。
聯繫Brody Mullins,郵箱:[email protected];聯繫Rebecca Ballhaus,郵箱:[email protected]
本文發表於2023年3月15日的印刷版,標題為《FCC被敦促調查股票購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