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新規施壓科技平台打擊欺詐廣告——《華爾街日報》
Patrick Coffee
聯邦貿易委員會要求平台在45天內作出回應,以便該機構能就其商業行為撰寫研究報告。圖片來源:Eric Lee for The Wall Street Journal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正就平台上的誤導性廣告問題向科技巨頭施壓。
該機構上週責令八家主要社交媒體和視頻流媒體服務商詳細説明,它們正在採取哪些措施來遏制疫情期間欺詐性廣告的激增。
目前階段,該行動僅強制要求包括Meta Platforms Inc.的Instagram、Alphabet Inc.的YouTube、字節跳動(Bytedance Ltd.)的TikTok和亞馬遜公司(Amazon.com Inc.)的Twitch在內的平台在45天內提供答覆,以便FTC能就其商業行為撰寫研究報告。但一些法律專家表示,這也給這些公司帶來了立即進行自我監管的壓力。
專家稱,此舉還可能導致一場關於平台在多大程度上有責任通過打擊利用其廣告產品的惡意行為者來保護消費者的爭論。
“提出這個問題本身就可以被視為政府在向你施壓,”葉史瓦大學(Yeshiva University)本傑明·N·卡多佐法學院(Benjamin N. Cardozo School of Law)知識產權與信息法項目主任、法學教授Saurabh Vishnubhakat説。
該命令重點關注宣傳金融騙局和假冒商品或使用未經證實的説法銷售保健品的廣告。它還要求平台提供信息,説明它們如何幫助用户區分廣告(包括付費網紅代言)與其他內容,以及它們使用人工智能等技術生成和優化廣告的方式。
“聯邦貿易委員會的工作揭示,主要社交媒體和視頻流媒體平台已成為誤導性廣告、金融詐騙及其他類型欺詐的重要傳播途徑,”FTC主席莉娜·汗在3月16日宣佈該命令的機構會議上表示。
根據FTC數據,2022年第四季度所有報告的消費者欺詐案件中,11%源自社交媒體,高於2019年同期的4%。2021年直接向該機構報告的基於社交媒體的詐騙損失總額為7.7億美元,而2019年為1.05億美元。
福特漢姆大學法學院教授蘇珊·斯卡菲迪(該校時尚法律研究所創始人)表示,該命令是FTC長期趨勢的一部分,即通過調查從零售商到電子煙製造商等企業涉嫌虛假宣傳和不當披露的行為,來強化打擊欺騙性營銷實踐的權限。
她表示,FTC報告將於今年晚些時候公開,但相關努力不太可能止步於此。
“某種意義上這是一記警告,”斯卡菲迪女士評價該命令時説,“這次是研究,下次可能會採取更嚴厲且更具針對性的措施。”
1996年《通信規範法》第230條為平台提供了對第三方(包括廣告商)發佈內容的廣泛豁免權,而最高法院大法官們在一起當前審理的案件中,對要求谷歌為極端主義內容擔責的觀點表現出懷疑態度。
YouTube表示對詐騙廣告有嚴格政策,並正與聯邦貿易委員會合作全面回應此項命令。圖片來源:Lucy Nicholson/REUTERS然而,根據1914年《聯邦貿易委員會法案》第5條,FTC有權更新法規併發布指導意見,判定這些平台託管或共同創建的營銷活動是否違反該法案禁止虛假或誤導性廣告的規定。對於任何涉嫌違反FTC相關規則的公司,該機構可尋求罰款或民事處罰。
東北大學法律與媒體教授亞歷山德拉·J·羅伯茨表示,該機構的下一步行動可能包括:當平台的人工智能工具和定向投放系統被用於幫助廣告主製作誤導性廣告,或推廣含有虛假聲明的帖子(且最終成品未經人工審核)時,將加大平台責任。
羅伯茨女士指出,監管機構還可能評估科技公司執行自身規則的主動性——是主動排查違規行為,還是被動等待用户投訴。
“我認為我們會發現所有這些平台都有很大的改進空間,“她説。
專家表示,加密貨幣公司、健康領域網紅和傳銷機構可能因此項命令面臨更嚴格審查。不過時裝品牌維權人士斯卡菲迪女士認為,這對他們打擊仿冒品而言可能是"意外之禮”。
一位YouTube發言人表示,該平台已制定嚴格政策禁止詐騙廣告,並正在與聯邦貿易委員會合作,就該命令制定全面回應。其他平台要麼拒絕置評,要麼未回應相關請求。
聯繫帕特里克·科菲,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