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聾啞學生勝訴——《華爾街日報》
Jess Bravin
最高法院對米格爾·盧納·佩雷斯(2016年學校照片中)一案的裁決,可能會讓教育官員更有動力去滿足殘疾學生的需求。圖片來源:盧納·佩雷斯家庭華盛頓——最高法院一致為那些認為公立學校未能滿足其需求的殘疾學生打開了一扇新的大門,允許他們在向地方學區尋求教育便利的同時,依據《美國殘疾人法案》追索損害賠償。
法官們認為《美國殘疾人法案》與另一項法規《殘疾人教育法》之間不存在衝突,後者要求學區為殘疾學生提供免費且適當的教育。
這一裁決可能會促使學校官員更加積極地響應殘疾學生的需求。同樣,這也可能增加教育預算中用於殘疾教育的成本。學校官員經常以這些成本為由,拒絕家長要求支付特殊學校學費的請求,而非在當前課堂中尋找解決方案。
尼爾·戈薩奇大法官代表法院撰文表示,《殘疾人教育法》的原告在尋求教育便利的訴訟前,必須窮盡該法規定的行政程序。但由於《殘疾人教育法》未規定對過去傷害的賠償,學生可同時依據《美國殘疾人法案》提起訴訟,該法案允許法院在發現侵權行為時判給金錢賠償。
“問題在於,原告是否必須窮盡《殘疾人教育法》下無法提供其所尋求救濟的行政程序,”戈薩奇大法官寫道,“我們的答案是否定的。”
本週二的案件源自密歇根州斯特吉斯市,失聰學生米格爾·盧納·佩雷斯從9歲至20歲期間在該地公立學校就讀。戈薩奇大法官指出,這一裁決“不僅影響佩雷斯先生,更關乎眾多殘疾兒童及其父母的權益”。根據美國教育部數據,《殘疾人教育法》規範着為超過750萬兒童提供的教育服務。
斯特吉斯學區教育局長亞瑟·埃伯特將此案稱為“有助於我們最大限度挖掘每位學生真正潛力的學習經歷”。
盧納·佩雷斯及其父母的代理律師羅曼·馬丁內斯表示,該判決“捍衞了殘疾學生在遭受歧視時獲得充分救濟的權利。米格爾和他的家人期待根據《美國殘疾人法案》繼續主張其合法訴求”。
在2017年同樣全體一致的另一案件中,最高法院裁定《殘疾人教育法》要求學校為殘疾學生提供的教育必須超越最低限度標準。
盧納·佩雷斯及其父母指控斯特吉斯公立學校在其整個教育過程中存在失職,包括安排不合格的手語翻譯進入課堂,以及虛假陳述其學業進展——校方暗示該生將正常獲得高中畢業文憑,而實際上僅計劃頒發結業證書。
2017年,家長根據《殘疾人教育法》(IDEA)提出申訴。這項源自1970年代的聯邦法律規定了殘疾兒童獲得適當教育所需的程序。經調解,斯特吉斯學區同意將盧納·佩雷斯送往密歇根聾人學校就讀(該校年學費超過4萬美元),並支付其後續教育費用以便他和父母學習手語。
IDEA調解方案解決了盧納·佩雷斯未來的教育需求。為就過去因教育不足造成的傷害、收入損失和精神痛苦尋求賠償,他依據《美國殘疾人法案》起訴斯特吉斯學區——該法案要求州和地方政府為殘疾人提供平等機會,使其能從包括公共教育在內的服務中受益。
下級法院駁回了訴訟,認為IDEA調解協議已排除該訴求。根據IDEA規定,原告在提起訴訟前須窮盡行政救濟途徑。
其他聯邦上訴法院對該法律有不同解讀,促使最高法院出面解決這一分歧。
記者未能立即聯繫到盧納·佩雷斯。但在1月案件辯論時,他通過手語翻譯表示難以理解爭議焦點。
“我在斯特吉斯公立學校讀了十二年,“他説,“那裏學過些手語,但我想要更多。雖然另有一位聾人同學,但我們無法交流。在斯特吉斯沒人給我做翻譯。”
2020年他從密歇根聾人學校畢業,“在那裏我學會了大量新詞彙和手語,還學了建築知識。“但他表示:“我本希望能上大學。現在沒有工作,但我渴望就業,想掌握自己的人生選擇。”
寫信給傑斯·布拉文,郵箱:[email protected]
刊登於2023年3月22日印刷版,標題為“最高法院裁決支持聾啞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