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對網紅來説,報税季就像狂野西部
Ashley Wong
成為網紅的一個好處就是能獲得免費物品。但可能的缺點呢?就是得弄清楚所有那些化妝品、手提包、衣服、香水、水療護理、機票和其他贈品是否應被視為應税收入。
在社交媒體推廣業務中,禮物與報酬之間的界限很模糊,協議往往是默示的,合同可能零零散散。即使網紅們發佈由公司贊助、全程奢華全包旅行的視頻和照片時,他們也可能聲稱這些旅行沒有任何附加條件,意味着這完全不算工作。但隨着他們發佈的產品和體驗變得越來越奢華,批評者關於哪些是免費、哪些不是的質疑聲也越來越大。
會計師表示,所有這些都可能讓報税季變得複雜。
在此,專家們分解了基本準則,權衡了特定類型的報酬,並討論了網紅如果不申報收到的成堆化妝品可能面臨的後果。
網紅們經常從品牌方獲得免費物品。哪些被視為應税收入,哪些只是禮物?
根據美國國税局的規定,禮物是指一個人無償贈予另一人的任何物品,不涉及任何商品或服務(或對其的期望)交換。
會計師指出,儘管網紅們會全年收到所謂的郵件禮物”,但任何因工作而收到的物品都可能被視為收入。這可能意味着現金,也可能是化妝品或手提包等商品,這些物品通常附帶有撰寫評論、製作TikTok教程或發佈Instagram帖子的期望。
會計師如何界定各類交易性質?
首先,他們會評估網紅與品牌方的關係:這是單次贈禮還是長期合作?產品用途是什麼?是否存在附加條件?
但存在模糊地帶。“無論以現金還是實物形式收取,用勞動交換所得都應視為收入,“會計師事務所Robert Hall & Associates高級税務顧問妮可·格林解釋道。
插圖:《華爾街日報》雜誌 Erik Carter格林女士表示,若企業選擇以商品代替現金支付,應税金額將按商品零售價計算。
“這就像幻影收入,“芝加哥安永税務合夥人達米安·馬丁如此形容對未變現商品繳税的情形,“很多人會覺得有違常理。”
那麼網紅需要申報所有收到的化妝品嗎?
會計師建議採取保守策略。
“如果持續通過提供服務獲取免費商品,你會將其計入收入嗎?我可能會,“格林女士説。
她對網紅提出警告:當物品應税性不明確時,不要與國税局糾纏細節。
“有時需要權衡利弊,“她指出,“要明白現在省下100美元税款,可能不值得六七年後遭遇税務稽查。”
公司最初為何要免費提供這些產品?
企業可將贈品作為税務抵扣項。但會計師表示,要獲得這項抵扣,公司可能需要將免費產品申報為商業實踐的一部分——換言之,將其視為合作對象的收入——從而給網紅承擔税務負擔。
如果存在合同,如何運作?
金融專業人士兼內容聚焦財商教育的網紅安德魯·洛克納夫指出,若網紅與品牌簽訂產品推廣合同,文件通常會列明報酬條款及形式,這類收入需納税。
網紅們的報税季煩惱:如何判定品牌贈送的所有免費品是否應視為應税收入。圖片來源:JESSICA CRAIG-MARTIN/TRUNK ARCHIVE### 若網紅收到公司主動寄送的無推廣協議的免費產品,仍需繳納所得税嗎?
核心在於意圖判斷。會計師需要了解網紅與品牌的關係、獲贈物品數量及使用方式。
“在我看來這些都屬收入,“紐約州註冊會計師協會主席、Fuentes & Angel會計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琳恩·富恩特斯表示,“網紅應當做好記錄。”
會計師稱,網紅向税務申報人披露的信息越透明,應税項目與非應税項目的界定就越清晰。
如果他們真的發佈了未經請求的產品相關內容會怎樣?
馬丁先生表示,網紅可能會辯稱該產品不應計入應税收入,但他強調更傾向於根據具體情況逐案判定。
那麼免費體驗呢,比如度假或按摩?
“這完全取決於此次旅行的主要目的是什麼,“會計師事務所Marcum LLP的合夥人兼全國税務辦公室負責人安德魯·芬克爾説。“儘管合同上沒有約束,但他們很可能會利用這次旅行為贊助方做宣傳。“這意味着美國國税局仍可能將整個體驗的總費用視為應税收入。
“在我看來,國税局會非常積極地認定所有這些免費物品都屬於收入,“芬克爾補充道。“因此舉證責任就落在了網紅個人身上。”
“而且,你知道,如果網紅在積極推廣某樣東西,就很難主張這是禮物,“他説。
網紅是否經常多報收入?
“幾乎總是相反的情況,“與網紅合作的馬丁先生説。
“我從未遇到過這種情況,“他補充道。
紐約州註冊會計師協會副主席奧魯梅·海斯表示,即使多報了收入,也比因少報而受處罰更容易解決。她説,最多隻需要提交修正後的納税申報表並獲得退款。
反之:“如果少報收入,你將面臨罰款和利息,“海斯女士説。
網紅如何理解這一切?
內容創作者兼Hashtag Pay Me首席執行官辛西婭·拉夫表示,在她作為網紅工作的最初幾年裏,她負擔不起聘請税務專業人士的費用,只能依賴在網上和同行中找到的指導。
她説,在最初的幾年裏,弄清楚什麼是應税的、什麼不是,簡直是“一團糟”。美國國税局為臨時工提供了報税資源,但這些並不針對網紅特定的財務情況的細微差別。當拉夫開始收到品牌方寄來的1099表格,顯示她的收入超過了雙方商定的費率時,她感到非常驚訝——直到她意識到,他們免費提供給她的產品也被視為她應税收入的一部分。
“現在我對產品補償如何影響我的税務有了更多的瞭解,我拒絕了很多這樣的機會,並且對我帶回家的東西更加謹慎,”拉夫女士説。
她説,網紅們曾向她表達過對受到國税局處罰的擔憂。
“最令人困惑的部分是,我記錄得對嗎?”她説。“我做得足夠正確嗎,這樣以後就不會被審計?”
“這一切的‘狂野西部’性質確實與這些人剛進入創業世界和這種收入狀態有關,”網紅人才管理和營銷服務機構Viral Nation的首席執行官喬·加格列塞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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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與補充本文的早期版本將Andrew Lokenauth的姓氏錯誤拼寫為Loukenauth。(已於6月7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