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被起訴與檢察官的職責 - 《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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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曼哈頓地區檢察官阿爾文·布拉格,3月22日。圖片來源:阿曼達·佩羅貝利/路透社關於貴報3月20日的社論《阿爾文·布拉格的政治指控》:美國司法部長羅伯特·H·傑克遜曾告誡聯邦檢察官:“檢察官很容易發現幾乎任何人都有違反某些法律的技術性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問題不在於發現犯罪行為然後尋找犯罪者,而在於選定一個人,然後翻遍法律書籍或動用調查人員,給他安上某種罪名。正是在這個領域……濫用檢察權最危險。”他接着説,“真正的罪行變成了不受主流或執政團體歡迎……或令人個人厭惡。”
如果曼哈頓地區檢察官布拉格先生以站不住腳的理由起訴一位前總統,那麼他就是在利用“檢察官最危險的權力:選擇他認為應該對付的人,而不是選擇需要起訴的案件”,這令人不齒。
查爾斯·D·伊登
亞特蘭大
前總統唐納德·特朗普的意圖是在一項行為上誤導選民,如果該行為被知曉,可能會損害他贏得選舉的機會。他為了贏得選舉而違法,這是一種值得懲罰的罪行。是的,這可能是一項輕罪或輕微罪行,但它充分説明了這個人的品性。
霍華德·J·曼切爾
亞特蘭大
總統候選人能否通過收買他人贏得選舉?布拉格檢察官要證明特朗普為達此目的偽造商業記錄或許存在難度。但這並不意味着特朗普不應因其可恥且可能構成犯罪的行為被起訴。
伊桑·J·波德爾
緬因州南布里斯托爾
在布拉格起訴特朗普前,我提醒他重温2016年詹姆斯·科米對FBI調查希拉里·克林頓不當處理機密信息一案的總結陳述:“雖然存在違反涉密信息處理法規的證據,但我們認為任何理性的檢察官都不會提起此類訴訟。“關鍵措辭正是"理性的檢察官”。
蘭迪·凱利
佛羅里達州薩拉索塔
本文曾以《特朗普起訴案與檢察官職責》為題刊登於2023年3月24日印刷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