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對特朗普的起訴遠非鐵證如山的案件
Ethan Greenberg and Sam Braverman
據報道,曼哈頓大陪審團已投票決定對唐納德·特朗普提起公訴。預計將涉及向色情電影女星斯托米·丹尼爾斯支付的"封口費"。
若特朗普被起訴,罪名很可能是違反《紐約刑法》第175.10條的商業記錄造假——該E級重罪最高可判處四年州立監獄監禁。檢方或將指控特朗普通過虛假記錄"向律師邁克爾·科恩支付13萬美元法律費用"來偽造特朗普集團賬目,實際款項是付給丹尼爾斯的封口費。檢方還將主張特朗普的行為構成重罪,因其意圖掩蓋科恩通過支付封口費觸犯的聯邦選舉法罪行。科恩已於2018年8月認罪並被聯邦法院判刑。
檢方在起訴這位前總統時將面臨多重法律障礙,但特朗普律師和支持者目前公開討論的"辯護理論"均非關鍵所在。這些辯詞可被迅速駁斥:
• 封口費屬於"法律費用"。 通過律師中轉的款項不會因其流轉方式改變資金實質用途。
• 出於政治動機的選擇性起訴。 這在政治層面或許有爭議,但法律層面難以成立。基於權力分立原則,只要存在合理指控依據,法院通常不願追究檢方起訴動機。
• *檢察官無法將指控從輕罪升級為重罪,因為觸犯選舉法重罪的是科恩先生,而非特朗普先生。*紐約州法律並未要求被告意圖掩蓋的罪行必須由其本人實施,也未規定該罪行必須是違反州法律(而非聯邦法律)的行為。
不過媒體報道顯示,此案還存在三個更具可行性的辯護方向。
首先,偽造記錄法規要求被告在企業業務記錄中製作或指使他人制作虛假條目。在起訴書正式提交併解密前,我們無法確切知曉特朗普集團的哪項記錄被指控造假,也不清楚時任總統特朗普據稱在該記錄製作過程中扮演的角色。
作為公司CEO,特朗普先生對特朗普集團具體記賬實務的參與度可能有限。入主白宮後,這種參與度勢必進一步降低。因此檢方將如何證明特朗普先生明確知曉支付丹尼爾斯女士的款項在集團賬目中的記錄方式,目前尚不明確。或許科恩的證詞,或某位尚未披露的特朗普集團員工的證詞,能證明特朗普對涉嫌虛假記賬行為具有主觀認知和參與。但若無此類證詞,檢方指控可能在這個基本環節就難以成立。
其次,紐約州判例對"欺詐意圖"在偽造商業記錄法規中的解釋存在明顯分歧。部分判例認為此處的"欺詐意圖"需證明被告企圖剝奪受害人的金錢、財產或金錢利益。但其他法院裁定並無此要求,只需證明企業記錄中存在故意製作的虛假條目即可。檢方可能會主張特朗普偽造商業記錄的動機是欺騙聯邦選舉法監管機構和選民。但若採用要求證明欺詐金錢動機的判例作為裁判標準,檢方指控將難以成立。
特朗普先生最青睞的辯護策略很可能是基於事實層面。他的律師團隊無疑會辯稱,任何陪審團都不應相信科恩先生或丹尼爾斯女士的證詞。任何辯護律師若有機會盤問這些"明星"證人,都會興奮不已。科恩不僅曾因向國會作偽證被定罪,還曾在聯邦税務申報中造假。他就丹尼爾斯事件多次作出矛盾陳述,使得檢方要將其指控作為定罪依據面臨重大挑戰。
辯方必然會通過丹尼爾斯女士的職業背景和既往言論,將她塑造成可信度存疑的證人。特朗普的律師將聲稱她曾收受報酬編造不同版本故事。在特朗普審判的馬戲團般氛圍中,憑什麼現在要相信丹尼爾斯女士?
總而言之,特朗普最有力的辯護或許是這個乏味的法律論點:即使檢方指控的所有事實都被採信,他也缺乏詐騙受害者錢財的必要意圖。但特朗普何曾選擇過乏味的選項?
格林伯格和佈雷弗曼先生是安德森·基爾律師事務所紐約辦公室的股東,共同擔任該所白領犯罪辯護部門聯席主席。格林伯格先生曾任紐約州法官。
唐納德·特朗普3月25日在得克薩斯州韋科市舉行集會演講。圖片來源:suzanne cordeiro/法新社/蓋蒂圖片社出現在2023年3月31日的印刷版中,標題為《針對特朗普的案子遠非一目瞭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