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價格管制的致命副作用——《華爾街日報》
Tomas J. Philipson
拜登政府已發佈關於如何實施《通脹削減法案》中醫療保險藥品價格管控的指導方針。這些管控措施的影響將遠超預期,對國民健康造成的損害比批評者預想的更為嚴重。
實施價格管控的理由是為納税人和老年人節省開支。但與因藥品創新減少(這一趨勢已然顯現)導致的健康損失相比,現有藥物節省的費用微不足道。國會預算辦公室預測到2031年《通脹削減法案》將削減2380億美元藥品支出,而芝加哥大學分析報告(本人為合著者之一)顯示,同期新藥研發減少將造成價值18萬億美元的健康損失。
國會預算辦公室曾預測到2039年僅會損失約12種藥物,但《通脹削減法案》實施四個月後,Horizon政府事務諮詢公司發現至少24家企業已宣佈因該法案縮減藥物研發。按當前速度,芝加哥大學分析指出,國會某些議員認為被誇大的預估損失藥物數量將遠低於實際值。
該法案不僅倉促出台,醫療保險和醫療補助服務中心發佈的90頁指導文件更顯示其實施過程將極大限制公眾參與。所謂價格協商的規則不受常規公示評議程序約束,且對強制定價沒有申訴渠道。與此同時,CMS新成立的定價團隊獲得鉅額預算——每款協商藥物撥款2100萬美元,而民間藥品定價組織的運營成本不足該數額的3%。
指導意見及法律條文明確規定,醫療保險支付金額不得超過私營保險公司所付價格的40%至75%。醫療補助計劃已強制要求23%的折扣。政府強制折扣加劇了製藥公司對私營保險公司提價的動機。
上週政府向製造商發放了45頁的信息申報表,要求其填寫後將作為設定低於上述價格上限的依據。申報表大部分內容聚焦研發與生產成本,很可能是為了論證一種定價模式的合理性——在該模式下,政府通過談判將藥品價格設定在製藥商能收回成本並獲取適度利潤的水平。
由於談判藥品被強制要求選擇最暢銷藥物,這種模式將引發災難。進入臨牀試驗的實驗性藥物中約90%無法通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審批流程。企業若要在整體研發組合中獲得正常回報,就必須依靠少數成功藥物取得超額利潤。若政府對談判確定的暢銷藥採用實際成本加成定價模式,研發投資必將枯竭。
若國立衞生研究院對高校的資助曾推動相關受監管藥物的研發,官僚機構可能要求額外折扣。但這類研究的價值相比總成本微不足道。2020年美國高校通過向私營部門出售專利共獲利約30億美元,其中許多專利與生物技術領域無關。而同年製藥行業的研發支出高達990億美元。
價格管制的影響將比預期更為深遠。雖然納入談判的暢銷藥數量不多,但它們佔據了聯邦醫療保險藥品總支出的32%。若加上那些必須降價以與談判藥品競爭的其他藥物,受影響的藥品支出將佔聯邦醫保藥物總支出的72%。此外,當醫保降價導致創新回報減少時,醫保體系外的患者羣體也將遭受影響。
美國政府並未從歐洲實施類似價格管制的經驗中吸取教訓。在2011至2018年間全球上市的所有新藥中,89%在美國市場可及,而法國僅有48%。官僚們的初衷或許良好,但市場永遠更擅長定價。
菲利普森先生是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家,2017-20年擔任白宮經濟顧問委員會成員,2019-20年任代理主席。
圖片來源:蓋蒂圖片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