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法案是應對TikTok威脅的最佳方式 - 《華爾街日報》
John Thune and Mark Warner
我們近期在參議院提出了一項兩黨聯合法案,這是緩解TikTok對美國構成明確國家安全威脅的最佳方案。與其他存在明顯憲法問題、很可能被法院否決的法案不同,《限制法案》精心設計了一個全面的、基於規則的流程,專門針對外國敵對企業,更有可能經受住司法審查。
自我們提出這項兩黨法案後的幾周內,以及TikTok首席執行官周受資在國會委員會作證後的幾天裏,這家中國公司發起了一場資金雄厚、來勢洶洶的遊説活動,惡意曲解我們的法案。其動機不難理解:放任TikTok繼續在美國現行運營有利可圖,而保護美國公民免受國家安全威脅則無利可圖。
那麼事態為何會發展到這一步?為何我們認為《限制法案》是應對外國敵對技術威脅的最佳解決方案?
2020年特朗普總統試圖通過行政令封禁TikTok時,其努力最終被法院駁回。法院裁定,特朗普無權基於《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以行政令維護國家安全。這項1977年頒佈的法律制定時,國會還無法預見21世紀的互聯網和全球數字格局。
美國人可能會驚訝地發現,我們的法案實際上賦予了特朗普2019年最初行政令的法律效力——該行政令正是其封禁TikTok行動的基礎。我們的法案旨在為總統的國際經濟權限進行數字化時代升級,對總統權力設置重要限制,賦予國會推翻總統某些決定的權力,並建立基於風險的流程來應對外國敵對技術。
該法案並不針對這些平台的個人用户,也不針對任何使用虛擬專用網絡的個人用户。這項兩黨共同支持的法案聚焦於在六個特定敵對國家(中國、俄羅斯、伊朗、古巴、朝鮮和委內瑞拉)運營的外國企業。商務部長有權擴充名單,但國會將保留否決任何潛在決定的權力。
或許TikTok遊説團體最明目張膽的誤導性説法是,我們的法案針對國內個人用户,他們可能因通過VPN訪問TikTok而面臨最高20年監禁。這些刑事處罰針對的是共謀規避緩解令或禁令的企業和高管——而非普通美國民眾。此類處罰並非新規,它們與《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特朗普總統禁止TikTok的行政令、《出口管制改革法》(該法由特朗普總統簽署並獲87名參議員支持)以及其他禁止TikTok的立法努力中已有的處罰條款一致。
我們歡迎各方提出完善或加強《限制法案》的建議。這正是常規立法程序與委員會審議的意義所在。對於如此重大的事項,必須確保立法精準。
但我們不應等到一款中國間諜應用擁有1.5億用户時才採取行動。上月美國下載量前四的應用程序均由中國企業所有,隨着這些應用影響力擴大,這一趨勢很可能持續。我國已處於被動狀態,仍在以"打地鼠"方式應對重大國家安全威脅。在TikTok之前,國會已對威脅我國電信網絡的華為與中興採取行動;更早之前,俄羅斯卡巴斯基實驗室曾威脅政府設備安全。
我們未能應對昨日之安全挑戰,且正落後於明日之安全威脅。
我國亟需具備應對外國敵對技術威脅之能力。當前機制尚未健全,而將特朗普總統行政令(獲拜登總統支持)立法化,乃絕佳起點。
共和黨人圖恩先生為南達科他州聯邦參議員,民主黨人華納先生為弗吉尼亞州聯邦參議員。
圖片來源:奧利維爾·杜利埃裏/法新社/蓋蒂圖片社刊載於2023年4月6日印刷版,標題為《吾輩法案乃應對TikTok威脅之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