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讚歎的觀點》評論:大聲表達自己!——《華爾街日報》
Priscilla M. Jensen
圖片來源:Getty Images/iStockphoto*這篇書評交晚了!因為我摔斷了胳膊!*還得了毒藤疹!
一般來説,我傾向於不在書評中使用第一人稱,更不用説用強調性標點了。但正如英國文藝復興學者弗洛倫斯·哈茲拉特在《令人讚歎的標點:感嘆號簡史!》一書中令人信服地解釋的那樣,這個古老的強音符號早已確立了其實用性,儘管自其出現以來,關於其適用性的爭議就一直伴隨着它。
感嘆號出現在14世紀中葉,當時意大利詩人和學者雅各布·阿爾波萊奧·達烏爾比薩利亞在思考最近採用的問號的有用性時,認為一個“清晰的點,以及在該點上方側面放置的逗號”可能會提供一個“感嘆點”以表示強調——也許這裏的“感嘆”更類似於驚歎而非欽佩。無論如何,哈茲拉特女士所描述的“懸掛在行首的俏皮小文字耳環”迅速變成了我們今天所知的!,並在人文主義興起的時期確立了其永久性,這一時期“越來越多的標點符號”——分號、省略號、大量類型的括號——被開發出來,以向讀者傳達作者想要表達的完整意義和含義。
15至16世紀印刷術的爆炸性發展,以及當時的政治和宗教動盪,使得寫作中的強調變得重要且技術要求高——哈茲拉特女士告訴我們,並非所有的鉛字套裝都包括她(和她的同胞們)所稱的感嘆號。有時排字工人會按照阿爾波萊奧的方法臨時拼湊;1623年莎士比亞對開本的排字工人有少數幾個感嘆號,他們幾乎只在感嘆詞後使用(哦,羅密歐!哦,月亮!)。哈姆雷特的叔叔得到了一個:“哦,惡棍,惡棍,微笑的該死的惡棍!”——但哈茲拉特女士指出,在今天哈姆雷特使用!的某些地方,對開本的排字工人給了他一個更加模稜兩可的?——考慮到王子喜歡沉思,這很合適的。
到了18世紀,約翰遜博士將"感嘆"定義為"一種強調性表達,充滿激情的句子";哈茲拉特女士告訴我們,在1785年的《論標點符號》一文中,牧師約瑟夫·羅伯遜稱這個符號是"自然在激動、驚愕或狂喜時發出的聲音"。她澄清道,當代讀者對奧斯汀小姐那種冷靜疏離風格的推崇——體現在她"平衡的分號式行文風格"中——很可能要歸功於現代編輯和排字工人,他們刪去了她那些強調性的破折號和感嘆號,抹去了她"令人屏息的標點與率性氣質,或許因為這樣的形象不符合人們對一位端莊穩重女作家的刻板印象"。(真正讀過奧斯汀作品的讀者,有誰會覺得這位小説家"古板"?簡直荒謬!)
當然,幾乎從感嘆號誕生之初,人們就不斷髮掘其可能性。隨着識字率提升,以及隨之而來的理性説服與情感喚起的雙重需求,創新者們開始重新詮釋這個符號。西班牙人發明了優雅的倒置符號系統,在句首句尾雙向標記情感傾向。1942年,傾向分析的新批評派學者I.A.理查茲甚至將其納入自己那套複雜得令人生畏的新體系:“我們切莫將這種對心理學的懷疑依據,與他羅織的!所謂證據!混為一談。“這可比單純使用引導詞犀利多了。
毋庸置疑,西方世界思維與情感間不可調和的角力,不僅影響着我們的寫作方式,更塑造着文本的視覺呈現。關於感嘆號的論戰,實則揭示了散文創作中含蓄與直白價值的深層衝突。以《標準英語》聞名的福勒兄弟認為,即便是強烈的情感表達也"不會因為訴説者的激動就自動變成感嘆句”,並提醒我們"濫用感嘆號…正是暴露教養不足的特徵之一”。老憤青阿多諾則稱其為"難以忍受的權威姿態"。喬治·奧威爾反對使用感嘆號,以文風簡練著稱的小説家埃爾莫·倫納德規定每十萬字只能用兩三個。科馬克·麥卡錫更直言標點不過是"妨礙頁面整潔的怪異小符號"。
2012年,巴拉克·奧巴馬親自勸阻競選團隊在其早期口號"希望與變革"的續篇"前進"後添加感嘆號——不加標點的設計讓每位讀者能自行體會強調程度。而2016年傑布·布什反其道行之的"傑布!“倒可能成為經久不衰的笑談。但哈茲拉特女士提醒我們,網站FiveThirtyEight稍後的研究顯示,候選人唐納德·特朗普"多達60%的推文都揮灑着至少一個!,十分之一推文使用!!,對!!!甚至!!!!也毫不陌生”。
哈茲拉特引用創意寫作顧問諾亞·盧克曼的建議:感嘆號應如"豔粉圍巾"般珍藏在衣櫥,非必要不示人,直到需要其華麗地突顯某個段落。正如現實生活,寫作中少些!!!時刻或許更令人舒心,但哈茲拉特對感嘆號的精彩探討在這個審美疲勞的時代仍令人振奮。
現在只盼有人能解決那些亂用的撇號了。
詹森女士是弗吉尼亞州北部的作家兼編輯。
刊載於2023年4月7日印刷版,原標題《激動的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