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養老的漫長之路 - 《華爾街日報》
Amanda Foreman
插圖:托馬斯·富克斯歷史學家阿曼達·福爾曼從過往中探尋當今世界的起源。閲讀往期專欄請點擊此處。
“當我六十四歲時,你還會需要我嗎?還會供養我嗎?”披頭士樂隊在1967年專輯《佩珀軍士的孤獨之心俱樂部樂隊》中這樣唱道。當時美國男性平均退休年齡為64歲,平均預期壽命為67歲,這些問題尚屬假設。半個多世紀後,這首歌有了不同意味——因為如今幾乎沒有任何國家還能允許64歲依靠國家養老金退休。
歷史上,政府通常不願涉足養老事務,但利己主義有時能實現慈善衝動未能達成之事。公元6年,對民間騷亂的確切擔憂促使奧古斯都·凱撒建立了首個國家養老金體系“軍事金庫”,用以安置退伍軍人。他專門設立了5%的遺產税來維持該體系,這一制度此後四百年間成為羅馬帝國的穩定支柱。如果羅馬官員當年能履行承諾,向西哥特首領阿拉里克麾下的盟軍支付軍人養老金,或許就能避免410年羅馬之劫的發生。
11世紀時,宋神宗邀請才華橫溢但性情多變的南京知府王安石推行全面變法。王安石影響深遠的“新法”包含國家贍養老弱羣體的福利計劃。部分主張被採納,但養老方案卻遭到保守派與激進派罕見的一致反對:前者認為國家養老侵蝕家庭責任,後者則擔憂政府權力過度擴張。王安石最終在1075年被迫致仕。
西方國家的領導人原本滿足於得過且過,直到他們像奧古斯都那樣意識到,一個民族國家需要一支國家軍隊來保衞。英格蘭的伊麗莎白一世女王監督建立了歐洲首個陸軍和海軍養老金制度。她還頒佈了第一部《濟貧法》,以法律形式明確了國家對公民的責任。然而,《濟貧法》的問題在於它將國家層面的問題轉移並滯留在了地方層面。
法國大革命期間,孔多塞侯爵在遭受恐怖統治迫害前,曾試圖解決法國如何支付國家養老金體系的問題。這個問題在美國長期被忽視,直到南北戰爭迫使聯邦政府正視此事。1861年僅惠及不到1萬人的軍人養老金制度,到1885年已膨脹為覆蓋30多萬人的龐然大物。到1894年,軍人養老金佔聯邦預算的37%。其副作用是阻礙了國家和私人養老金計劃的發展。當時為數不多為員工提供退休金的企業包括鐵路公司和美國運通。
當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的勞工部長弗朗西斯·珀金斯於1935年引入社會保障制度時,德國的國家養老金體系已運行近50年。但德國制度從70歲才開始發放,對大多數人來説為時已晚——這恰恰是設計初衷。正如簡·奧斯汀在《理智與情感》中讓達什伍德夫人抱怨的那樣:“當有年金要支付時,人們總是出奇地長壽。“最後一位南北戰爭養老金領取者艾琳·特里普利特於2020年去世,她每月領取73.13美元以表彰其父親在聯邦軍的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