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將就墮胎藥問題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華爾街日報》
Laura Kusisto and Liz Essley Whyte
一場關於墮胎藥的快速法律戰正走向最高法院,此前一家聯邦上訴法院允許該藥物繼續上市,但對其使用施加了重大限制。
位於新奧爾良的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週三晚發佈的命令,實際上恢復了對該藥物(稱為米非司酮)的限制,使其回到2016年之前的狀態,當時該藥僅可用於懷孕約七週內,要求進行三次面對面的醫生就診,並且不能通過郵寄方式發送給患者。
在隨後的幾年裏,女性可以在懷孕約10周內服用該藥,並且獲取方式變得容易得多。疫情期間的變化允許患者通過遠程醫療預約並在不見醫生的情況下通過郵件接收藥物。該藥於2000年獲批,在美國超過一半的墮胎中使用。
司法部長梅里克·加蘭週四表示,司法部強烈反對這一裁決,並將尋求最高法院的介入。“我們將向最高法院尋求緊急救濟,以捍衞FDA的科學判斷,並保護美國人獲得安全有效的生殖保健的權利,”加蘭先生説。
這一上訴將使法官們再次成為墮胎問題的焦點,幾個月前他們推翻了羅訴韋德案,試圖將這一問題交還給各州。
第五巡迴法院的行動是在德克薩斯州阿馬裏洛的美國地區法官馬修·卡克斯馬里克上週五裁定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不當批准該藥物後採取的,該藥物是通過用於治療危及生命的疾病的途徑批准的,並且未能充分評估其安全性。他將裁決暫停一週,以便各方有機會上訴。
第五巡迴法院的一個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分庭拒絕阻止對米非司酮的原始批准,但表示反墮胎原告提出了合理的論點,認為FDA未能適當審查最近放寬該藥物獲取限制的修改。
分庭多數意見指出,FDA在放寬對該藥物的限制時,似乎未能審查相關數據和可能的嚴重藥物副作用。“這種鴕鳥埋頭式的做法令人深感不安,“分庭表示。
米非司酮在全國超過一半的墮胎手術中使用。圖片來源:Charlie Neibergall/美聯社圍繞該藥物的法律不確定性出現之際,美國仍在適應最高法院去年夏天推翻羅訴韋德案的裁決。各州的規定持續變化。在佛羅里達州,立法者週四通過了一項法案,禁止懷孕六週後的墮胎,這一措施可能大幅限制該州及東南部大部分地區的墮胎可及性。
在墮胎仍合法的州,服務提供者依賴墮胎藥來幫助滿足增加的需求。如果上訴法院的命令維持不變,這可能會變得困難得多。由於家鄉州禁止墮胎而需要前往他州的女性可能難以滿足多次就診的要求。一些診所表示,他們可能會完全停止提供米非司酮,因為限制可能使其過於昂貴或耗時。
米非司酮由Danco Laboratories LLC以品牌名Mifeprex銷售。2019年,FDA批准了由GenBioPro Inc.生產的該藥物的仿製版本,這一舉措可能因第五巡迴法院的命令而受到威脅。
特朗普任命的法官Kurt Engelhardt和Andrew Oldham持多數意見。喬治·W·布什任命的法官Catharina Haynes表示,她將暫時阻止初審法院暫停該藥物批准的裁決,並將其他法律問題推遲到上訴法院有更多時間考慮後再行處理。
Danco的一位發言人表示,公司“仍然堅定不移地致力於盡一切努力支持和保護醫療保健提供者及美國所有人對Mifeprex的獲取和可及性。”
Danco表示還計劃向最高法院上訴。GenBioPro表示“仍致力於依法在美國提供其基於證據的必需藥物。”
反墮胎團體長期以來一直針對藥物獲取進行攻擊,認為該藥物對婦女和未出生的兒童有害,並且自他們在最高法院取得限制墮胎權的重大勝利以來,他們加大了反藥物努力。由於一些州已經禁止墮胎,藥物對這些團體來説尤其令人不安,因為它們可以輕鬆分發和跨州運輸。
此案的原告是反墮胎的醫學協會和個別醫生。
“第五巡迴法院的裁決對我們所代表的醫生、婦女健康以及每一個應得到依法行事的負責任的聯邦政府的美國人來説,都是一次重大勝利,”代表原告的保守派法律團體“捍衞自由聯盟”的律師Erin Hawley説。
墮胎權利支持者表示,該裁決將嚴重限制藥物獲取渠道,可能迫使部分患者跋涉數百英里才能獲得醫療服務。“這項午夜時分的裁決雖然保留了米非司酮的市場供應,卻讓醫學進步成果倒退數年,“倡導組織"擴大藥物流產可及性項目"主任柯爾斯滕·摩爾表示。
米非司酮是兩步驟治療方案的一部分。女性通常在服用該藥後48小時內,會服用一至兩劑另一種名為米索前列醇的藥物以引發子宮收縮。法院裁決不影響米索前列醇的使用,該藥物雖未獲FDA單獨批准用於墮胎,但可超説明書使用。
僅使用米索前列醇的藥物流產方案在全球已有數十年應用歷史,但研究人員指出,其單獨使用效果不及雙藥方案,且可能導致更嚴重的副作用。
週四多家墮胎服務機構表示,他們正艱難應對第五巡迴法院的裁決,包括是否單獨開具米索前列醇處方。“目前情況非常混亂,“明尼蘇達州德盧斯市WE健康診所執行主任保利娜·布里格斯説。
婦產科醫生凱蒂·麥克休在完成14小時通宵值班時看到了裁決新聞。她表示,其所在的印第安納州婦女醫療中心正在評估是否繼續提供米非司酮。根據新規,結合該州強制要求,使用米非司酮的墮胎流程將要求每位患者就診四次。部分患者需長途跋涉前往診所,四次就診可能阻礙她們尋求醫療服務。
“這太令人困惑了,甚至對我來説也是,”她説。“我能做些什麼來讓這對患者來説不那麼困惑和負擔呢?”
此案因其可能顛覆墮胎現狀而引起了全國關注,即使在那些墮胎仍然合法的州也是如此。自最高法院取消了對墮胎的憲法保護以來,至少有十幾個州禁止了大多數墮胎。
本週,數十個團體提交了法庭之友簡報,批評法官的裁決,包括製藥公司、約240名國會議員、55名前司法部高級官員和大約二十多個州。其他人則對裁決表示支持,包括約20個州、69名國會共和黨人和主要的反墮胎團體。
原告曾辯稱,儘管他們對2000年藥物最初批准的挑戰似乎因訴訟時效而被禁止,但FDA通過隨後的更改實質上重置了時間。
上訴小組目前並未被這一論點説服。“雖然這是一個艱難的決定,但在這一初步階段和經過簡短的審查後,我們不確定FDA是否通過那些隨後的更改重新開放了2000年的批准,”法院表示。
在判決的其他部分,第五巡迴法院提出了對一項150年曆史的《康斯托克法案》可能禁止郵寄或運輸墮胎藥的擔憂。
第五巡迴法院的命令,就像上週德克薩斯州的裁決一樣,似乎與上週五華盛頓州聯邦法官的另一項決定相沖突,後者可能會阻止FDA在17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重新對藥物實施限制,這些州曾起訴該機構以保持廣泛的獲取渠道。
上訴法院表示不為所動。“我們不能接受這樣一種論點,它實際上會讓一個非本巡迴區的地區法院判決迫使我們採取本不合適的‘特殊’救濟措施,”多數意見寫道。
Gareth Vipers、Sarah Toy和Dominique Mosbergen對本文亦有貢獻。
請致信Laura Kusisto,郵箱:[email protected];以及Liz Essley Whyte,郵箱:[email protected]
本文刊登於2023年4月14日的印刷版,標題為《墮胎藥之爭將提交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