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拓寬美國對國有外企提起指控的路徑 - 《華爾街日報》
Jan Wolfe
土耳其人民銀行辯稱,允許美國對由外國政府持有的企業提起刑事訴訟將損害美國國家安全。圖片來源:MURAD SEZER/REUTERS華盛頓——最高法院為司法部起訴外國國有企業掃清了障礙,裁定1976年頒佈的《外國主權豁免法》不能使土耳其人民銀行免於面臨備受矚目的洗錢指控。
大法官們在週三的裁決中表示,1976年《外國主權豁免法》不保護此類實體免受刑事起訴。
“FSIA並未賦予外國政府及其附屬機構刑事訴訟豁免權,”大法官佈雷特·卡瓦諾代表法院撰文指出。
人民銀行主張,若允許美國對主權國家持有的企業進行刑事追責,將給美國國家安全和外交政策帶來負面影響。
“但基於國會和總統未予認可的政策考量來重寫FSIA並非我們的職責,”大法官寫道。
但該裁決對人民銀行而言並非全盤皆輸。最高法院保留了依據普通法原則(源於習慣和司法判例而非成文法)是否能使人民銀行免於起訴的討論空間。
法院將此案發回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要求對被告可能提出的抗辯理由進行進一步分析。
包括三位自由派大法官在內的六位大法官簽署了卡瓦諾大法官的裁決意見書。
尼爾·戈薩奇大法官撰寫了部分異議意見,塞繆爾·阿利托大法官加入該意見。兩位大法官認為針對哈爾克銀行的刑事訴訟應繼續進行,但需基於對法規的不同解讀。他們同時表示反對將案件發回第二巡迴法院就哈爾克銀行的普通法抗辯理由進行補充審理。
“我認為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徹底否定了關於《外國主權豁免法》賦予國有企業刑事起訴豁免權的觀點,“加州大學舊金山法學院國際法教授希梅娜·凱特納表示。
檢方指控土耳其和伊朗政府官員收受數千萬美元賄賂,以推動並協助掩蓋所謂的洗錢計劃。
該案源於早前對土耳其銀行家穆罕默德·哈坎·阿蒂拉的起訴,其於2018年因類似逃避制裁的指控被定罪。土耳其著名商人禮薩·扎拉布本應與阿蒂拉一同受審,但最終認罪併成為政府的明星證人。
哈爾克銀行在遭到起訴後否認所有指控,並請求曼哈頓聯邦法官駁回此案。該銀行辯稱作為土耳其政府的下屬機構,美國法院無權對其提起刑事訴訟。
在週三發佈的另一份意見中,法院允許德克薩斯州死刑犯羅德尼·裏德尋求定罪後的DNA證據,以證明他並未犯下1996年的謀殺罪。
最高法院以6比3的裁決表示,裏德先生並未等待過久才尋求州定罪後的DNA檢測。這一決定推翻了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的裁決。
“美國最高法院今天的裁決是朝着在羅德尼·裏德案件中進行DNA檢測的最終目標邁出的關鍵一步,”裏德先生的律師、世達律師事務所的帕克·裏德-朗梅德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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