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作品:邁克爾·温克勒的《格里米什》——《華爾街日報》
Sam Sacks
喬治·韋斯利·貝洛斯的《俱樂部之夜》(1907年)。圖片來源:Photo12/Universal Images Group/Getty Images近年來最著名的作家與運動員友誼之一,當屬記者兼小説家皮特·德克斯特與重量級拳擊手蘭德爾·“德克斯”·科布之間的情誼。科布最為人熟知的或許是1982年他與拉里·霍姆斯那場實力懸殊的對決——他硬生生扛下了15回合的暴擊,這場殘忍的鞭撻甚至讓霍華德·科塞爾從此退出拳擊解説席——而科布卻在擁抱冠軍時開玩笑説:“嘿,寶貝,真過癮。咱們再來一次——就在電話亭裏打。”德克斯特本人也是個硬漢(在一場駭人的酒吧鬥毆中科布救了他的命,兩人由此結下生死之交),同時也算是個疼痛鑑賞家。在他那些精彩而殘酷的小説中,角色們追尋痛苦的方式,就像哲學家追尋意義一樣。書中人物曾想:“或許,人必須受傷才能真正看清這個世界。”
在澳大利亞作家邁克爾·温克勒喧鬧的小説《格里米什》中,他與一位同樣固執的拳擊手建立了精神聯結——儘管温克勒採用的是更典型的小説家方式:純粹依靠想象。這本書的靈感源自喬·格里姆(1881-1939)那既傳奇又駭人的人生:這位生於意大利的拳手在費城開始職業生涯,以在擂台上承受非人擊打卻從未被KO的能力聞名。温克勒稱他為“疼痛藝術家”,與其説他是拳擊手,不如説是馬戲團的怪誕展品——那雙菜花耳如同我們集體迷戀懲罰與忍耐的恐怖圖騰。
這部小説通過作者一個無名的分身呈現,這位分身拜訪了他年邁的邁克爾叔叔(温克勒先生暗示,這或許是另一個分身),一邊用雪利酒款待老人,一邊聆聽他關於格里姆的生動故事,尤其是1908至1909年間這位拳擊手在澳大利亞狂歡節般巡演的經歷。關於格里姆的部分信息來自檔案研究,温克勒先生從對其比賽聳人聽聞的報紙報道中取材,沉醉於那些華麗辭藻:“斯特林對着肋骨猛擊一記、兩記、三記重拳。分開時,格里姆一記閃電般的右勾拳打進了科巴爾雞的土豆陷阱。更多纏鬥和短臂猛擊,期間格里姆始終像牽引機車般噴着鼻息。“當格里姆作為傑克·約翰遜和湯米·伯恩斯的陪練進入史冊時,温克勒先生精彩復現了1908年那場造就首位黑人世界重量級冠軍的較量。
但隨着邁克爾叔叔回憶追隨格里姆穿越澳大利亞的歲月——那裏事實記錄寥寥——敍述變得愈發荒誕離奇。一個故事講述他們與一隻滿嘴髒話的山羊被困沙漠;另一個故事裏,女人試圖引誘格里姆到林中幽會,卻反被他拉去幫忙採集一桶新鮮公牛尿液,用來硬化面部皮膚。這些章節帶着品欽式的滑稽色彩,但由於格里姆作為人肉沙袋的人生本就荒誕,真實與荒謬的界限往往難以辨明。(事實上,傑克·登普西確實用馬尿浸泡過拳頭。)
《格里米什》的敍述者將這一系列場景稱為“爆炸式非虛構小説”,這一説法雖顯宏大,卻道出了戲劇與闡述、事實與虛構混雜的構造。拼貼藝術的進一步元素還包括其他作家關於拳擊的腳註引用,以及向讀者解釋本書創作過程的打破第四面牆的對話。據推測,正是這些後現代主義特徵使得温克勒先生最初試圖推銷《格里米什》時嚇退了出版商。在一個非凡的成功故事中,這本書自費出版後,憑藉熱情的口碑宣傳逐漸積累勢頭,最終獲得了澳大利亞最負盛名的文學獎項——邁爾斯·富蘭克林獎的提名。
然而,頗為奇怪的是,《格里米什》中被標榜為最具形式突破性的部分,恰恰是那些感覺最陳腐且缺乏原創的部分。與任何流派一樣,當今的實驗性小説也有其自身的慣例和標誌:它是碎片化的;它是自我指涉的;最重要的是,它是自傳體小説,將作者置於文本的中心。温克勒先生(或他的敍事替身)不斷糾結於描寫格里姆的創作困境。他註釋了希拉里·曼特爾“寫作十誡”中的建議。他為書中缺乏原住民角色和女性角色不足的情況加入了自我辯護的理由。他還固執地將格里姆扭曲為一個象徵,代表困擾其寫作生涯的痛苦徒勞感及其頑強堅持的荒謬性。
這種效果並不友善:通過明確表達作者認為其作品的含義(併為其弱點預先道歉),他直接干擾了作為閲讀小説樂趣核心的解讀和發現行為。就好像他不信任我們能獨立思考一樣。
與這些程式化傾向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喬·格里姆的非凡形象——他"臉上佈滿疤痕組織,鼻子軟得像一塊牛肚”,是"無法取勝卻永不認輸的惡魔”。在書中對格里姆拳賽和內陸奇幻冒險的完整戲劇化描寫中,讀者能感受到那種既吸引又排斥的矛盾情緒,正是這種情緒定義了他短暫的成名生涯。温克勒先生寫道,他是個"痛苦吞噬者",是為渴望暴力卻又害怕親歷暴力的公眾準備的儀式性替罪羊。正因如此——當然還有頭部遭受的無數次擊打——格里姆開始產生妄想也就不足為奇了。小説情節朝着命中註定的澳大利亞精神病院推進,在那裏,自稱人間上帝的格里姆需要六個壯漢才能給他穿上拘束衣。對於這個承載着我們最陰暗慾望的化身,除了將他鎖起來還能怎麼辦?温克勒先生恰如其分地設想了拳擊手的抗議:“我是喬·格里姆。我存在於人類可能性之外的領域。”
刊載於2023年4月22日印刷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