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NFT內幕交易案即將開庭審理——《華爾街日報》
James Fanelli
OpenSea是最大的非同質化代幣在線交易平台。圖片來源:Ariel Zambelich/華爾街日報首例涉嫌數字代幣內幕交易的審判將於週一在紐約聯邦法院開庭,這將檢驗司法部如何將歷史悠久的法律應用於一個監管寬鬆的新興行業。
被告納撒尼爾·查斯坦曾是最大NFT交易平台OpenSea的員工,本案的關鍵在於他是否利用機密信息在公司首頁推薦前提前購買這些非同質化代幣。
曼哈頓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於2022年指控查斯坦犯有電信欺詐和洗錢罪,指控他在2021年利用未公開的OpenSea信息購買NFT,並在其價格因首頁推薦上漲後拋售獲利。儘管檢方將查斯坦的涉嫌犯罪行為描述為內幕交易計劃,但並未提起涉及證券或商品違法的傳統內幕交易指控。
查斯坦對所有指控表示不認罪,審判預計將持續一到兩週。
此案審理之際,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達米安·威廉姆斯及其他檢察官正加強對加密貨幣行業的審查,該行業時常遊走於法律灰色地帶。檢方正着力打擊那些若涉及傳統金融產品便會引發法律問題的涉嫌違法行為。
曼哈頓聯邦檢察官成功讓兩名被控參與首例加密貨幣內幕交易案的兄弟認罪。其中一人曾是Coinbase Global公司員工,承認向其兄弟和友人泄露關於交易所即將上線新數字貨幣的機密信息。檢方稱信息接收者利用這些情報在代幣上市前進行交易。此案懸而未決的關鍵法律問題是某些加密資產是否可被視為未註冊證券。
其他備受矚目的案件則更為直接。去年12月,威廉姆斯檢察官辦公室對FTX創始人山姆·班克曼-弗裏德提出刑事指控,涉及其加密貨幣交易所的崩盤事件。起訴書全面指控其策劃全球欺詐計劃,但案件核心在於曼哈頓聯邦檢察官指控班克曼-弗裏德從FTX客户處竊取數十億美元。被告拒絕認罪,案件定於十月開庭。
在NFT案件中,查斯坦的律師表示所謂受害方OpenSea並未遭受損失,因為起訴書中提及的所有交易該公司都獲得了佣金。他們還指控檢方為博眼球將查斯坦涉嫌的犯罪行為錯誤定性為內幕交易。律師指出,聯邦監管機構尚未正式將NFT界定為證券或商品——這是提起正式內幕交易指控的必要前提。
這一論點未能説服負責審理此案的美國地區法官傑西·弗曼。他駁回了查斯坦律師禁止檢方將涉案行為描述為內幕交易的要求,並在上週的裁決中表示,該術語對指控內容的描述並非不恰當。
弗曼法官還認同檢方觀點,即機密信息可被視為財產——這是司法部欺詐案指控的關鍵要素,並引用了1987年最高法院在卡朋特訴美國案中的判決先例。該欺詐案涉及一名《華爾街日報》前專欄作家,他因在文章發表前泄露非公開信息而被定罪。查斯坦的律師曾辯稱機密信息不具有固有經濟價值因而不能算作財產,但未獲採納。
查斯坦的代理律師及曼哈頓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發言人均拒絕對本文置評。
前聯邦檢察官布萊恩·雅各布斯指出,此案引發關注是因為加密貨幣領域長期缺乏監管,且挑戰卡朋特案判決邊界的訴訟相當罕見。他還提出疑問:政府是否將本屬職場糾紛的行為刑事化了?
“政府將如何解釋其為何要保護一個以往從未監管的市場,仍有待觀察,“現為Morvillo Abramowitz Grand Iason & Anello PC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的雅各布斯表示。
現任年利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的前聯邦檢察官尤金·因戈利亞認為,本案焦點很可能集中在查斯坦使用的信息是否確屬公司政策規定的機密及受限內容。
“如果信息是否應保密或以特定方式處理並不明確,那麼就不能判定他故意實施欺詐,”英戈利亞先生表示。
檢方指出,成立於2017年的OpenSea公司將相關信息視為機密,且查斯坦先生入職時簽署了包含"信息保護"條款的保密協議。
查斯坦的辯護律師則主張,相關信息不屬於機密且公司規定模糊不清。
“OpenSea既未通過政策、培訓或合規程序告知員工對精選NFT交易的限制,政府還試圖讓陪審團相信,新員工簽署的通用保密協議涵蓋了此類行為,”律師們在提交的文件中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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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表於2023年4月25日印刷版,標題為《NFT內幕交易案進入庭審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