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彭博社對克拉倫斯·托馬斯大潑髒水
James Taranto
好吧,他們現在抓住他了。還是説並沒有?
“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表示,有人建議他不必披露由億萬富翁哈蘭·克羅出資的私人飛機航班和豪華假期,因為……克羅‘沒有在法院有業務往來’,”彭博社週一報道。“但至少有一個案例中,克羅確實有。”
彭博社的佐伊·蒂爾曼“在格雷格·斯托爾的協助下”,“審查了自1991年托馬斯確認任命以來,克羅家族擁有或持有財務利益的數十起州和聯邦案件。”兩人的調查無疑非常詳盡,而證據就是他們發現的完全是微不足道的事情——最高法院並未審理的一個案件,其中一名訴訟當事人與克羅先生有家族關係。
2004年,大法官們收到了一份調卷令申請——請求審理第五巡迴上訴法院的一項版權裁決的上訴,Womack+Hampton Architects LLC 訴 Metric Holdings LP案。一名德克薩斯律師代表“Trammell Crow實體和個人”,包括Metric Holdings,提交了一份反對意見書。
兩人報道稱,這些實體“是哈蘭·克羅的父親Trammell Crow創建的房地產帝國的一部分”,Trammell Crow於2009年去世。年輕的克羅先生的公司Crow Holdings“持有Trammell Crow Residential不到50%的股份,並且沒有參與其運營,哈蘭·克羅的辦公室告訴彭博社。”
法官們駁回了這一請願,正如他們對絕大多數此類申請的處理方式。這意味着特拉梅爾·克勞集團勝訴,因為第五巡迴法院維持地區法院原判、駁回沃馬克+漢普頓公司的裁決已成為最終定論。“法院發佈了一行字的命令拒絕請願,“這對記者報道稱,卻未提及這是常規程序。“沒有記錄顯示有法官迴避——表明托馬斯參與了裁決——也沒有異議意見。”
“司法倫理專家"亞瑟·赫爾曼用記者的轉述表示,“大法官不太可能注意到或有理由調查該建築公司的請願。“二人進一步指出,大法官們"如果基於法律助理起草的案情摘要駁回案件,通常不會閲讀所有初始訴狀。”
另一位"倫理專家”、紐約大學的斯蒂芬·吉勒斯告訴兩位記者,托馬斯大法官本應對"克勞相關利益出現在最高法院案件表上保持高度警惕”。
若法院受理此案,托馬斯大法官審理確實應當迴避。但若他過度警惕並主動迴避審查請願呢?彭博社未提及的是,受理案件需要四位大法官同意,反對人數無關緊要。這意味着迴避審查此類請願實質上等同於反對受理——在本案中,就是支持特拉梅爾·克勞集團立場的投票。
彭博社標題宣稱《克拉倫斯·托馬斯的億萬富翁朋友確實在最高法院有業務往來》。這篇報道毫無實質內容,只是又一次試圖抹黑托馬斯大法官的嘗試。
塔蘭託先生是《華爾街日報》的社論特稿編輯。
更正
早期版本錯誤陳述了亞瑟·赫爾曼關於克拉倫斯·托馬斯是否需要回避審理Womack+Hampton建築事務所請願書的觀點。
哈倫·克勞在達拉斯,2015年10月2日。照片:克里斯·古德尼/彭博新聞刊登於2023年4月26日印刷版,標題為《彭博社向克拉倫斯·托馬斯潑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