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哈佛大學教授查爾斯·利伯因隱瞞中國資助被判免於入獄 - 《華爾街日報》
Byron Tau
納米科學領域專家查爾斯·利伯於2021年12月被定罪。圖片來源:凱瑟琳·泰勒/路透社前哈佛大學教授查爾斯·利伯因接受中國政府人才計劃款項而面臨聯邦指控,於2021年被判有罪後,被判處六個月居家監禁及兩年監督釋放。
長期在哈佛大學化學系與工程系擔任雙聘教授的利伯先生是納米科學領域的知名專家,他於2021年12月在波士頓聯邦法院的審判中被定罪。
利伯被指控向聯邦調查人員隱瞞其參與中國政府旨在培養外國科技專家的"千人計劃";未在納税表中披露從該計劃獲得的現金報酬;以及隱瞞其在中國銀行賬户的存在。陪審團經短暫評議後裁定其有罪。
根據波士頓聯邦法院週三作出的判決,利伯需繳納5萬美元罰款並向美國國税局支付3.3萬美元賠償金。這場備受關注的刑事審判被視為司法部打擊中國在美國高校影響力行動的關鍵案例,但利伯將無需再服刑。
這些指控源於利伯與武漢理工大學之間可追溯至十年前的學術合作。庭審中,檢方出示的文件證據顯示,利伯曾與武漢方面簽署了"千人計劃"協議,獲得數十萬美元報酬——部分以現金支付,部分存入其中國銀行賬户。
檢方還向陪審團播放了利伯承認在中國訪問期間收取現金的錄音,他將錢交給妻子用於食品雜貨等生活開支,但從未在納税申報表中申報。他向探員表示其中國賬户約有20萬美元存款,但從未動用過這筆錢——最終認定自己"不需要這筆錢,且認為使用這些現金是不正當的"。
利伯的辯護團隊辯稱,這位教授的行為雖存在疏漏但不構成犯罪,政府缺乏證明指控所需的關鍵證據。
虛假陳述罪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但對於無犯罪記錄的被告免於監禁並不罕見。利伯的其他定罪涉及税務犯罪和境外銀行賬户申報違規,在涉及金額相對較小的案件中通常不會判刑。
檢方曾要求判處利伯90天監禁,隨後進行90天居家監禁、一年監督釋放及15萬美元罰款。在請求量刑的備忘錄中,他們指控該教授就與中國的關係"長期向美國政府撒謊"。
利伯先生的律師請求免予監禁判決。他們指出,利伯正與無法治癒的血液癌症——濾泡性淋巴瘤作鬥爭,且已遭受職業聲譽的巨大損失。
“利伯教授對導致其出庭的事實和情況深感懊悔。他不再任職於哈佛大學。總計僅數週的中國之行徹底摧毀了他的生活,聲譽盡毀。64歲的利伯教授懇求能在有生之年居家度過。“其律師在量刑備忘錄中陳述道。
利伯案是司法部長達數年的專項行動中少數成功的案例之一,該行動旨在打擊接受中國資助的學者及研究人員。在利伯被定罪數週後,司法部宣佈逐步終止這項特朗普時代針對中國國家安全威脅的倡議——因一系列針對學者的失敗案例導致高等教育界普遍不信任。
該行動最具爭議的部分涉及2019年以來約二十餘名學者被控就中國關聯向美國政府作虛假陳述的案件。儘管利伯被定罪,但檢察官因證據問題撤銷了多起類似案件,包括對麻省理工學院陳剛教授的指控。
司法部隨後提高了針對科學家向聯邦資助機構隱瞞中國關聯的起訴標準,官員表示僅會追查那些明顯涉及美國國家或經濟安全利益的刑事不當行為。
官員們還表示,檢察官將重點關注司法部認為有必要保護美國敏感信息及維護對美國經濟安全至關重要的機構的案件,包括研究機構和關鍵基礎設施。
——阿魯納·維斯瓦納塔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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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於2023年4月27日印刷版,標題為《涉華前教授免於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