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向無法無天的國税局撥款800億美元——《華爾街日報》
Travis Nix
經過近八個月的審議,美國國税局終於發佈了一份內容簡略的計劃,説明將如何運用國會2022年撥付的800億美元追加資金。納税人應當警惕國税局關於"用這筆資金確保更公平合法執行税法"的承諾——這份措辭含糊的報告僅有的幾處細節表明,國税局企圖用新獲資金推行税法中已被法院去年兩次裁定為非法的條款。國會應當停止為國税局的非法目的提供資金。
在這份150頁報告中,國税局明確列出的少數具體行動項之一,是對參與"列名交易"的納税人實施税務處罰。所謂列名交易,是指國税局認定為易引發税務舞弊的行為。目前這類交易包括36種,過去二十年間國税局僅通過官網和納税人通知單進行公示。儘管納税人從未有機會表達異議,國税局仍強制實施這些通知並將其作為法律依據。由於這些通知未經正規審查程序成為法規,依法不得強制執行,本應不具備約束力。
國會僅通過了法定規則,要求參與列名交易的納税人必須遵守以避免處罰。相關納税人需在納税申報表附披露聲明,並向避税分析辦公室郵寄聲明副本。任何步驟出現疏漏,每筆交易至少罰款1萬美元——即使未欠繳税款或實施避税行為也照罰不誤。
對於這一罰款,不存在善意辯護的餘地,這意味着納税人除了質疑罰款的合憲性外別無他法。即使是簡單的錯誤——比如將表格副本寄錯至國税局的不同辦公室——也可能招致數萬美元的罰款。
但國會實際上從未明確界定何種交易屬於"列名交易",而是由國税局和財政部自行決定。國税局欣然接受了這一職責。例如,通過國税局通知確立的聯合保護地役權交易,即納税人通過限制土地用途換取慈善税收減免的交易。這是税法第170(f)條中經國會認可的法律行為,但國税局在未經國會或納税人蔘與的情況下,單方面決定將其納入列名交易處罰範圍。
儘管國會從未通過立法界定何為避税交易,但法院已裁定國税局若未遵守《行政程序法》關於擬議法規公示和徵求意見的要求,則無權執行該處罰機制。今年已有兩次,法院因國税局通知未遵循正確的法規頒佈程序而推翻了該處罰制度。
在去年美國税務法院以15比2的壓倒性判決駁回的一起典型案例中,國税局試圖依據2017年才發佈的通知,對某公司2014年保護地役權交易中的披露不當行為進行處罰。美國第六巡迴上訴法院去年在另一起涉及僱主壽險計劃的列名交易案件中再次作出類似裁決。國税局罔顧這些司法判決仍堅持執行該制度,實屬違法行為。國會在未確保該機構合法使用現有資金的情況下,不應再為其撥付新資金。
美國國税局關於列明交易的所有規定均未經過公示和評議程序。除非納税人願意投入昂貴的法律訴訟,否則現行制度允許國税局僅因簡單的披露錯誤就輕鬆收取1萬美元罰款,而那些完全未申報列明交易的納税人反而可能未被察覺。諸如全國納税人聯盟等納税人權益組織指出,這些通知賦予國税局在判定何為濫用税收行為時過大的自由裁量權。缺乏公示和評議程序使國税局脱離了民主問責機制。
除非國税局對其列明交易制度遵循正當程序,否則國會需要介入,阻止國税局濫用納税人税款通過非法審計騷擾納税人。
尼克斯先生是喬治城大學法學院税法專業學生。
1月10日,華盛頓美國國税局總部。圖片來源:曼德爾·恩甘/法新社/蓋蒂圖片社刊載於2023年4月29日印刷版,標題為《國會向失控的國税局撥款80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