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將重新考慮給予聯邦機構疑點利益之判例 - 《華爾街日報》
Jess Bravin
構成最高法院保守派多數的幾位大法官對"雪佛龍遵從原則"提出批評。圖片來源:ELIZABETH FRANTZ/REUTERS華盛頓——最高法院週一表示,將重新審議1984年的一項判例,一些保守派人士認為該判例通過指示法院在國會立法表述模糊時遵從行政機構的法律解釋,賦予了聯邦監管機構過多權力。
這項名為"雪佛龍"公司訴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的判例,最初幫助里根政府抵禦了環保主義者的挑戰。近年來,保守派法律團體主張聯邦法官應擁有更大權力來否決監管規定。最高法院現任保守派多數中的幾位成員已批評所謂的"雪佛龍遵從原則",或建議法官不應輕易認定聯邦法規存在模糊表述,從而對監管機構行使更多權威。
週一受理的案件涉及漁業對國家海洋漁業局一項法規的挑戰,該法規涉及支付船上監督員費用以保障聯邦漁業管理法的合規性。法院明確表示不考慮薪酬標準的技術性問題,而是直接處理更具深遠影響的議題:是否推翻雪佛龍案裁決或大幅限制其適用。
“我們很高興法院受理此案,不僅可能為這些漁民伸張正義,還將重新審視一項助長行政權力無節制擴張的司法原則,”保羅·克萊門特表示。這位訴訟律師曾在最高法院為保守派事業贏得重大勝利。
曾在喬治·W·布什政府擔任司法部副部長的克萊門特,將在10月開始的最高法院新庭期審理"洛珀·布萊特企業訴雷蒙多案"時代表行業方進行辯論。
司法部拒絕置評。
拜登政府曾敦促法院不要受理此案,稱雪佛龍案裁決"有助於實現政治問責、全國統一性和可預測性,並尊重行政機構在管理複雜法規體系時所能發揮的專業知識"。
司法部副部長的案情摘要還指出,雪佛龍案裁決並非特例,而是"關於法院與行政機關在解釋法律模糊性時各自角色的既定原則之應用"。
具有歷史諷刺意味的是,正是里根政府的環保署署長安妮·戈薩奇·伯福德——其子尼爾·戈薩奇現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引發了雪佛龍案。伯福德女士發起反監管運動,通過撤銷環保署法規和弱化污染標準執法激怒了環保人士。
其中一項舉措涉及修改卡特政府時期環保署對《清潔空氣法》中固定污染源的定義。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提起訴訟,認為新法規違反《清潔空氣法》,聯邦上訴法院予以支持。雪佛龍美國公司、通用汽車等企業介入為寬鬆標準辯護,並最終在1984年最高法院裁決中勝訴。
“如果國會的意圖明確,那麼事情就此了結;因為法院和行政機關都必須遵從國會明確表達的意圖,”大法官約翰·保羅·史蒂文斯代表全體一致的法庭寫道。但他同時指出,“如果法律對具體問題未作規定或存在歧義”,法院應尊重負責執行該法律的行政機關作出的合理解釋。
“雖然行政機關不直接對人民負責,但總統是直接對人民負責的。由政府這個政治分支來制定此類政策選擇——解決國會本身無意中未能解決或有意交由行政機關根據日常現實情況解決的競爭性訴求——是完全恰當的,”史蒂文斯大法官寫道。由於《清潔空氣法案》未明確如何界定這些特定空氣污染源,他認為法院應尊重伯福德女士領導的行政機關採取的處理方式。
在近年民主黨執政期間,保守派對“雪佛龍原則”日益不滿。
克萊門特先生向最高法院提交的請願書中寫道,雖然這一原則在理論上可能成立,但“雪佛龍原則在實踐中已成災難。下級法院處處發現模稜兩可之處,將法律解釋這一核心司法職責拱手讓與行政分支機構”。
戈薩奇大法官2016年任職於美國第十巡迴上訴法院時,在其撰寫的意見書中指出,雪佛龍尊重原則與最高法院另一項裁決“允許行政官僚機構吞噬大量核心司法和立法權力,這種聯邦權力集中方式似乎與制憲者設計的憲法框架頗難協調”。
“或許是時候直面這個龐然大物了,”他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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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於2023年5月2日印刷版,標題為《最高法院將重新審視關鍵監管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