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自政府,我是來拿走的 - 《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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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Getty Images/iStockphoto我的父親諾曼·拉特克在1960至1970年代擔任美國國立衞生研究院專利顧問,也是1980年《拜杜法案》的主要設計者之一(參見梅里爾·馬修斯4月27日評論文章《拜登團隊為實施藥品價格管制尋找藉口》)。他起草了“介入權”條款,明確規定政府必須滿足嚴格條件才能沒收發明者的知識產權。如今政府似乎打算繞過這些保護機制,為藥品價格管制鋪路——只要定價不符合其心理預期便可干預。我父親若在世定會震驚。
《拜杜法案》的初衷是將新發明的專利權賦予發明者而非政府機構。父親曾寫道:“市場力量在推動創新成果社會化方面遠勝政府官僚體系。”這部兩黨共同支持的法案通過後,研發領域迎來投資熱潮,由此催生了生物技術革命。
介入權本是為應對企業不願或無法將創新成果市場化而設的最後手段,絕非用於價格管制,更非意圖剝奪製藥商的利潤激勵。
製藥企業為將藥品引入複雜的全球市場付出了不懈努力。他們理應獲得公眾感謝及合理的未來利潤空間,而不必擔憂知識產權遭到侵蝕。企業和高校都需警惕:一旦政府自認能比你更有效管理知識產權,滑坡效應便接踵而至。
米里亞姆·拉特克·塞爾醫學博士
鳳凰城
令人費解的是,政客和政府官僚竟花了40年才意識到,醫學及其他科學研究成果完全依賴政府資金,而非真正實現"奇蹟般"新療法發現、生產和應用的科學家及企業的資金與才能。他們幻想政府必須是一切進步與美德的源泉,這種錯覺更多暴露了他們的本質,而非現代醫學的真相。珍視醫學進步的人應當決定我們的命運,而非那些只想攫取成果的人。
理查德·E·羅爾斯頓
美國醫療自由選擇組織
加利福尼亞州新港灘
刊載於2023年5月2日印刷版,標題為《我來自政府,我來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