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賽馬場到法庭——《華爾街日報》
Randy Maniloff
第149屆肯塔基德比將於本週六舉行,延續悠久的賽馬傳統——通常也伴隨着賭博活動。後者意味着律師行業與這項運動有着深厚淵源,以下是幾個相關案例。
一位名叫克里斯韋爾的男子在賽馬中損失320美元后,認為比賽存在操縱行為並提起訴訟。路易斯安那州陪審團判定其主張成立,不僅判還賭注,還額外賠償其若比賽公平進行本可贏取的320美元。但路易斯安那最高法院在182年克里斯韋爾訴加斯特案中撤銷了這筆意外之財。法院指出,由於賭注建立在欺詐基礎上,“本無可能損失,自然也無從贏利”。
約翰·摩爾與拉斐爾·約翰斯頓就各自賽馬進行200美元對賭,約定若任一方退出比賽需支付對方100美元。比賽當日約翰斯頓的馬匹拒絕起跑,而摩爾的馬完成了賽程。約翰斯頓起訴要求返還賭注,但在1852年摩爾訴約翰斯頓案中,路易斯安那高等法院判定100美元賠償僅適用於賽前退賽的情況。
威廉·德明在印第安納州賽馬中輸給詹姆斯·韋德後,援引該州要求"遊戲"賭局贏家向輸家返還賭資的法條提起訴訟。韋德辯稱賽馬不屬於"遊戲"範疇,但印第安納最高法院在1857年韋德訴德明案中予以駁斥。儘管承認"賽馬遊戲"的表述"略顯拗口",但法院解釋立法本意在於:“所有賭注行為都貫穿着相同的惡性原則”。
田納西州最高法院在1858年"戈德史密斯訴州政府案"中,對法規進行了擴張性解釋,裁定禁止在公共道路上賽馬的法律同樣適用於騾子競速比賽。法院認定"馬"可被視為"屬類名稱,涵蓋所有馬科動物"。即便比賽未涉及賭注也不能成為抗辯理由。法官們認為,該法旨在遏制的危害——“對通行於公共道路的淑女及其他人士造成的危險與騷擾”——無論是否存在賭博行為都會發生。
在印第安納州,一名叫沃森的男子因放任其馬匹在公共道路上參與賽跑被定罪。目擊者證言稱兩匹馬在眾人圍觀下全速奔馳。但其中一名騎手辯稱他們只是以半速並轡而行,既未鞭策馬匹,也未設賭局或裁判。印第安納高等法院在1851年"沃森訴州政府案"中判定,結合庭審其他證詞,這些證據足以維持原判。
當涉及賽馬爭議時,律師們同樣在為勝訴席位展開角逐。
馬尼洛夫先生是費城White & Williams LLP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2022年5月7日,騎師桑尼·萊昂策騎"富礦"贏得肯塔基州路易斯維爾市第148屆肯塔基德比賽事。圖片來源:傑夫·羅伯遜/美聯社出現在2023年5月5日的印刷版中,標題為“從賽馬到法庭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