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法醫證據破案 - 《華爾街日報》
Amanda Foreman
歷史學家阿曼達·福爾曼從過去探尋當今世界的起源。閲讀往期專欄請點擊此處。
今年二月,佛蒙特州伯靈頓警方宣佈偵破了該市最久的懸案——1971年24歲女教師麗塔·柯倫謀殺案。通過利用DNA數據庫進行基因譜系分析(法醫科學工具箱中的最新技術),警方證實兇手是柯倫公寓樓的鄰居威廉·德魯斯。
法醫科學實踐——對犯罪現場的縝密勘驗——早在被命名前就已存在。公元1世紀的羅馬法學家昆提利安主張,證據必須通過合理方法和推理支持才能成為確證。任何表象都不可輕信:他指出,即使是長袍上的血跡,也可能源於鼻血或混亂的宗教祭祀而非謀殺。
6世紀的拜占庭《查士丁尼法典》允許醫生擔任專家證人,承認謀殺案需要專業知識。中國宋代,法醫們遵循13世紀法官宋慈所著《洗冤集錄》——一部犯罪學與法醫學綜合指南。通過舊案研究,宋慈逐步指導如何判斷溺亡者入水前是否存活,以及兇器上的血跡能否吸引綠頭蒼蠅。
直至17世紀,西方調查者仍常將離奇死亡歸因於超自然力量。1691年紐約殖民地總督亨利·斯勞特突然死亡引發公眾恐慌。六名醫師的屍檢證實死因是肺部栓塞而非咒術或投毒,風波才得以平息。此案成為將法醫病理學置於美國司法體系核心的分水嶺。
對科學方法日益增長的信心促使調查更加系統化,從而提高了案件偵破的幾率。1784年在英格蘭,約翰·託姆斯因謀殺愛德華·卡爾肖被定罪的關鍵證據,是從卡爾肖子彈傷口中取出的一片碎紙。鋸齒狀的邊緣與在託姆斯口袋中發現的一張撕破的紙完美吻合。
然而,當時確定嫌疑人是否在犯罪現場的唯一方法是通過視覺識別。到了19世紀末,查爾斯·達爾文的表弟、人類學家弗朗西斯·高爾頓爵士等人的研究證實,每個人都有獨特的指紋。1888年,指紋證據本可以幫助識別開膛手傑克,但官方的懷疑態度使警方未能採用這一方法。
四年後,在阿根廷,指紋首次被用於破案。兩名警官胡安·武塞蒂奇和愛德華多·阿爾瓦雷斯不顧上級對該方法的不信任,證明了一名婦女為了嫁給情人而謀殺了自己的孩子。
指紋識別的成功開創了法醫創新的黃金時代,這一時代由雄心驅動,但以科學原則為指導。到了20世紀30年代,乾涸的血跡可以被分析出血型,子彈可以與發射它們的槍支匹配。近一個世紀後,法醫學的第一原則仍然成立:每一次接觸都會留下痕跡。
刊登於2023年5月6日印刷版,標題為“利用法醫證據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