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利浦同意支付6200萬美元和解中國賄賂調查 - 《華爾街日報》
Dylan Tokar
飛利浦同意和解,既不承認也不否認美國證交會的調查結果。圖片來源:Eva Plevier/REUTERS荷蘭醫療用品公司皇家飛利浦已同意支付6200萬美元,以了結監管機構對其違反美國《反海外腐敗法》的指控。監管機構稱,該公司不當操縱中國採購流程並影響中國公立醫院官員。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週四表示,這家總部位於阿姆斯特丹的公司在中國的不當行為違反了《反海外腐敗法》。該監管機構表示,飛利浦已同意和解,既不承認也不否認其調查結果。
飛利浦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此事了結了美國證交會對其在中國業務中存在投標違規行為的調查,該公司此前已披露過這一調查。該公司表示,美國證交會對巴西和保加利亞類似指控的單獨調查,以及美國司法部的平行調查也已結束。
這是該公司第二次就海外腐敗行為指控與美國證交會達成和解。2013年,該公司支付了450萬美元,以了結其波蘭業務涉嫌違反《反海外腐敗法》的指控。
美國證交會週四表示,2014年至2019年期間,飛利浦在中國採取了一系列違反《反海外腐敗法》的策略。這部1977年頒佈的法律禁止公司通過行賄獲取商業優勢。它還要求公司建立防止賄賂的體系,並保存準確的賬簿和記錄。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表示,飛利浦在中國的子公司違反了該法律的內控和賬簿記錄規定。
飛利浦於1920年開始在中國銷售產品。到2016年,其大部分銷售是通過授權經銷商或其二級經銷商間接完成的。大約在那個時候,該公司正尋求擴大其診斷成像業務。根據SEC的説法,其子公司使用了特殊的價格折扣來實現這一目標,但沒有進行適當的檢查和管控。
SEC稱,這些價格折扣可能被經銷商用來賄賂中國政府僱員。飛利浦的子公司還不當操縱了公立醫院的採購流程,以提高飛利浦產品被選中的可能性。
根據與SEC達成的協議,飛利浦同意退還據稱因不當行為獲得的4700萬美元利潤及利息,並支付1500萬美元的民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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