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的豬排 - 《華爾街日報》
The Editorial Board
誰説最高法院在意識形態上步調一致?週四,一個混合多數派支持了一項加州法規,該法規給州外的養豬户帶來了巨大負擔,並分割了州際貿易。結果並不會帶來更多的憲法明確性。
在全國豬肉生產者委員會訴羅斯案中,爭議焦點是加州2018年選民通過的倡議,該倡議為該州銷售的肉類農場動物制定了最低飼養標準。合規成本幾乎完全由州外的豬肉生產商承擔,因為全國約99.9%的豬是在加州以外飼養的。
屠宰場無法實際區分哪些豬是為加州消費者飼養的。豬肉生產商辯稱,該法律因此違反了法院所謂的“休眠商業條款”原則,該原則禁止各州對州際貿易施加過度負擔。
他們還聲稱,根據法院1970年派克訴布魯斯教堂案的先例,該法律對州際貿易的負擔“相對於假定的地方利益明顯過大”。由尼爾·戈薩奇、克拉倫斯·托馬斯、艾米·科尼·巴雷特、埃琳娜·卡根和索尼婭·索托馬約爾組成的異質5比4多數派法官支持加州,但在推理上存在分歧。
戈薩奇大法官的多數意見認為,加州的法律是合理的,因為它不像法院推翻的其他州法律那樣有意在經濟上歧視州外企業。“任何州都不得利用其法律故意歧視州外的經濟利益,”他寫道。
戈薩奇大法官正確地指出,休眠商業條款是法官創制的原則,各州法律不應僅因對外州企業造成附帶成本(許多法律確實如此)就被推翻。但無論以何種標準衡量,加州的法規都對州際貿易造成了實質性負擔,而這正是美國憲法制定者們關注的核心問題。
戈薩奇大法官與托馬斯大法官、巴雷特大法官主張廢除派克案的平衡測試標準,他們認為法官不具備權衡經濟、健康和道德利益的能力。“在正常運作的民主制度中,這類需要權衡不可通約價值的政策選擇應當由人民及其民選代表決定,“戈薩奇大法官寫道。
我們雖不推崇司法平衡測試,但替代方案何在?“有時我們不得不權衡看似不可通約的價值,“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在塞繆爾·阿利托、佈雷特·卡瓦諾和凱坦吉·布朗·傑克遜三位大法官加入的異議意見書中寫道。派克案“體現了我們商業條款判例法的核心理念——必須維護’全國市場的自由貿易’。”
卡瓦諾大法官的表述最為精闢:加州"試圖單方面將其對生豬養殖的道德標準與政策偏好強加給其他各州”,並推行”‘加州最懂’的經濟哲學”,這種做法"破壞了聯邦制和各州自主權”。
戈薩奇大法官指出,國會可依據商業條款通過立法推翻加州這類地方法規。這個訊息應當傳遞到國會山。但在那美好日子到來之前——尤其在這個兩極分化的時代——多數意見將縱容更多州將其社會政策強加於他州商業活動之上。
法院多數派也沒有為下級法院法官提供明確指導,這些法官將不得不對那些州法律提出的挑戰作出裁決。如果法官們的政策偏好取代了最高法院現已拋棄的法官造法原則,也不必感到驚訝。
加利福尼亞州貝克斯菲爾德附近一輛大卡車上的豬。圖片來源:Casey Christie/Associated Press刊登於2023年5月13日的印刷版,標題為《最高法院的豬肉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