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我們對紋身比變性治療更嚴格?——《華爾街日報》
John Sciortino
美國司法部上個月對田納西州提起訴訟,質疑該州法律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性別肯定醫療護理”。此類“護理”不僅包括超適應症使用的激素治療,還包括旨在使患者身體更接近異性的“性別重置手術”。與此同時,一些藍州正在修改法律,以確保兒童可以在父母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況下接受此類治療。
這些治療的效果是永久性的,而推動未成年人獲得此類治療的運動與全國對另一套州法律的共識形成鮮明對比。這些法律保護兒童不通過接受一項被聯邦巡迴法院認定為“受第一修正案完全保護的純粹表達性活動”的程序來表達其身份。我指的是紋身,與那些據稱能改變兒童性別的治療相比,紋身的侵入性、危險性和永久性都要小得多。
許多紅州、藍州和哥倫比亞特區都絕對禁止兒童進行永久性紋身。一些藍州的法律最為嚴格。在加利福尼亞州和華盛頓州,為任何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紋身都是犯罪行為。俄勒岡州也是如此,波特蘭市的一項法令將年齡限制設定為21歲。佛羅里達州和肯塔基州的限制是16歲,愛達荷州是14歲。在伊利諾伊州,不僅禁止18歲以下兒童紋身,紋身店允許他們進入場所除非有父母或監護人陪同也是非法的。
沒有完全禁止的州仍然有嚴格的父母通知和同意法律。如果密歇根州的一個孩子想要紋身以表達他最深的熱情——即使他的老師、醫生和其他專家支持他的願望,並證明他的觀點是真誠和永久的——如果紋身師沒有親自獲得父母的書面同意,他仍可能面臨93天的監禁和2500美元的罰款。佛羅里達州(針對14至16歲兒童)、阿肯色州、路易斯安那州、愛達荷州(14歲以下)、密歇根州、內華達州、俄亥俄州和亞利桑那州(18歲以下)等州都有類似的嚴格親自父母同意法律。所有州至少要求父母通知和書面同意。
違規行為的處罰可能相當嚴重。在亞利桑那州,未經父母同意為未成年人紋身屬於重罪。路易斯安那州的紋身師將面臨30天至一年的強制監禁以及強制性罰款。即使在將此類行為定為輕罪的州,通常也是最嚴重的A級輕罪,最高可判處一年監禁。堪薩斯州、伊利諾伊州、田納西州和弗吉尼亞州就是如此。
關於保護兒童免受永久性紋身傷害的共識不僅在各州達成,也延伸至最關心兒童福祉的團體。美國醫學會、美國兒科學會、美國精神病學協會和美國兒童與青少年精神病學會都曾公開反對各州限制兒童獲得"性別肯定醫療護理"(包括激素治療和手術)的法律。但這些組織無一反對各州限制兒童通過永久性紋身表達自我身份的權利。
全國範圍內保護兒童免受永久性紋身傷害的共識甚至延伸至許多紋身師。內華達州Innervision Tattoo的喬·萊利(該州法律要求未成年人紋身需父母親自同意)在工作室網站上寫道,即使有父母同意,他也不會為未成年人紋身:
“在我20多年的紋身職業生涯中,我做過的大多數遮蓋紋身都是為年輕時紋身的人服務的。經常能聽到這樣的話:‘我15歲時紋了這個,現在討厭它。能幫我遮蓋嗎?‘但我從未聽人説過:‘我15歲時紋了這個,現在依然喜歡!‘説實話,青少年時期我們缺乏遠見,無法預知自己二三十歲乃至更年長時的喜好。”
斯喬蒂諾先生是華盛頓州的一名執業律師。
圖片來源:斯科特·特雷爾/美聯社刊登於2023年5月15日印刷版,標題為《為何我們對紋身比跨性別治療更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