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在間諜數據庫中搜索了1月6日騷亂者與喬治·弗洛伊德示威者——《華爾街日報》
Dustin Volz and Byron Tau
2020年喬治·弗洛伊德遇害後,明尼阿波利斯市爆發抗議活動。圖片來源:Stephen Maturen/Getty Images)華盛頓——週五公佈的法庭意見書顯示,聯邦調查局不當搜查了通過外國間諜法收集的大量情報,以獲取有關涉嫌參與2021年1月6日美國國會大廈襲擊事件和喬治·弗洛伊德抗議活動的人員信息。
法庭指出,儘管缺乏證據,FBI仍對據信與國會騷亂有關的人員原始外國情報數據進行了十多次搜索,以追查外國關聯。此外,針對1月6日事件的三次搜查使用了超過23,000個搜索詞(如電子郵箱賬户),以尋找與騷亂中某未具名團體可能存在的外國影響證據。司法部後來認定這些搜查缺乏充分事實依據。
FBI分析人員還搜查了與133名在弗洛伊德事件後續抗議中被捕者相關的信息。弗洛伊德是一名黑人男子,他在明尼阿波利斯一名白人警察跪壓其頸部超過九分鐘時哀求饒命而死亡。由於意見書中的修訂內容,尚不清楚這些搜查是針對反對種族主義和警察暴行的抗議者,還是針對反示威者。FBI高級官員拒絕澄清。四名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已因弗洛伊德之死被定罪,其中德里克·肖萬被判二級謀殺罪成立,獲刑22年半。
在另一起事件中,該局通過外國情報數據庫對某未具名國會競選活動的1.9萬名美國捐款人身份信息進行了檢索。一位官員表示,此次調查涉及一名候選人而非現任國會議員。司法部律師審查後發現,數千條檢索中僅有八項與外國政府活動存在合理關聯。
2021年1月6日,特朗普支持者衝擊國會大廈。圖片來源:John Minchillo/Associated Press聯邦調查局官員還檢索了400多名美國國防承包商和安全許可持有者的信息,儘管沒有證據表明他們是外國勢力的目標。2016至2020年間,該局還例行檢索警方兇殺案報告中出現人員的身份信息,“包括受害者、親屬、證人和嫌疑人”。
這些情況載於外國情報監視法庭一份經過大量編輯的裁決意見中。法庭指出違規行為嚴重,且多因分析人員未理解現有檢索規則所致。根據《外國情報監視法》第702條,分析人員使用電話號碼等特定標識符檢索通過監聽獲取的海量通話、短信、郵件等數據。該法律規定的監視活動本應僅限於針對境外外國人士——即被認定為外國勢力代理人或國際恐怖組織成員者。
但由於現代全球互聯數字通信的特性,美國間諜機構通過該計劃收集了大量關於美國人的信息,例如當美國人與海外人士交談時。根據現行法律,聯邦調查局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無需獲得搜查令就搜索其關於美國人的數據。
拜登政府官員表示,該法律是政府最重要的國家安全工具之一,但來自政治光譜兩端的隱私倡導者推動改革,部分原因是它被用於搜索屬於美國人的數據。
這些披露是最新的例子,表明批評者所説的間諜權力不當使用的問題。它們突顯了隱私倡導者在2001年9月11日恐怖襲擊後對美國情報計劃的許多擔憂:聯邦政府表面上為情報收集而收集的大量互聯網數據被常規用於國內刑事案件。
國家安全官員表示,法院描述的事件發生在聯邦調查局完成一系列內部改革之前。照片:Bryan Olin Dozier/Zuma Press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共和黨主席、俄亥俄州眾議員吉姆·喬丹表示,聯邦調查局局長克里斯托弗·雷“告訴我們,因為聯邦調查局所謂的FISA改革,我們可以高枕無憂。但情況比我們想象的更糟。”該委員會對FISA 702的續約有管轄權。
俄勒岡州民主黨參議員羅恩·懷登表示,新披露的意見揭示了"《外國情報監視法》第702條款的驚人濫用,尤其是聯邦調查局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通過702條款數據搜索美國公民信息的行為。眾議院情報委員會首席民主黨議員、康涅狄格州眾議員吉姆·希姆斯稱,該意見表明除了司法部自身的改革外,還需要進行更多變革,“以確保聯邦調查局及其他機構能夠負責任地使用這一強大且不可替代的國家安全工具。”
高級國家安全官員週五表示,所有描述的事件都發生在聯邦調查局完成一系列內部改革之前——這些改革包括要求提供搜索的書面理由、加強監督以及要求分析人員主動選擇是否搜索外國情報數據庫。過去幾年實施的這些措施旨在減少違規事件的發生。
“我們並未試圖掩蓋這些問題,“一位聯邦調查局高級官員表示,“這類違規行為是不可接受的,這就是我們實施這些改革以防止其再次發生的原因。”
探員通常只有在有具體事實依據認為搜索將返回犯罪證據或外國情報信息時,才能搜索美國情報數據庫。根據新發布文件中部分編輯的段落,司法部國家安全司的律師後來得出結論,許多與1月6日事件、美國國內動盪和一般刑事調查相關的國內查詢都是不恰當的。
外國情報監視法庭是由最高法院大法官約翰·羅伯茨任命的美國地方法院法官組成的特別法庭,負責審查司法部的監控申請,其運作基本處於保密狀態。
雖然《外國情報監視法》法庭自行撰寫裁決意見且獨立於行政部門,但其裁決必須經過由司法部長和國家情報總監監督的解密程序。2022年4月公佈的這些裁決意見保密時間超出常規,促使隱私權倡導者警告稱,這種拖延可能阻礙國會關於702條款重新授權的辯論。美國公民自由聯盟今年早些時候提起訴訟,要求政府公佈這些文件。
拜登政府還拒絕解密根據702條款實施的新型"敏感監控技術"細節——該技術曾需要法庭裁定其合法性,導致美國民眾在政府遊説國會延長法律失效條款的同時,對這項監控手段仍矇在鼓裏。官員表示,國家情報總監艾薇兒·海恩斯為保護敏感情報來源和方法做出了保密決定。經批准的法庭裁決機密版本及相關材料已提交國會和隱私與公民自由監督委員會。
“政府以國會從未設想的方式大幅擴展了702條款下的監控範圍,卻拒絕告知美國民眾具體內容,“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國家安全項目副主任帕特里克·圖米表示,“這種保密行為在民主國家完全不可接受——美國人有權知道這項監控法律賦予政府的權限。”
寫信給達斯汀·沃爾茲,郵箱:[email protected],以及拜倫·陶,郵箱:[email protected]
刊登於2023年5月20日印刷版,標題為《FISA法庭稱FBI濫用間諜數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