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進一步削弱環保署權力——《華爾街日報》
Jan Wolfe and Jess Bravin
1972年《清潔水法案》針對美國濕地及其他水域的污染問題進行了規範。圖片來源:克里斯·奧米拉/美聯社華盛頓——最高法院在一項判決中限制了環境保護局對濕地的管轄權,該決定將對環境、農業、能源和礦業產生廣泛影響。
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在週四的判決書中寫道,《清潔水法案》僅適用於與通航水域存在"連續地表連接"的濕地,推翻了2006年確立的判例——該判例曾承認與這類水域存在"顯著關聯"的濕地應受聯邦保護。阿利托表示,新解釋"符合國會《清潔水法案》其他條款中對’水域’一詞的界定"。
此次判決距最高法院限制環保局監管燃煤電廠排放權力尚不足一年。在那起標誌性案件"西弗吉尼亞州訴環保局"案中,法院認為環保局在制定奧巴馬時代《清潔電力計劃》監管體系時越權。
阿利托在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及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尼爾·戈薩奇、艾米·科尼·巴雷特的支持下,稱讚1972年頒佈的《清潔水法案》是"巨大成功",使全美受污染的湖泊河流重獲新生。“如今,許多昔日惡臭的水體已可供國民安全使用與享受。“阿利托寫道。
他將這一決定描述為解決了一項關於該法案外部界限的“棘手問題”,國會用模糊語言定義其範圍——保護“美國水域”——使得這一問題一直不明確。
“這一術語是否包括任何在最低時間段內足夠潮濕的後院?”他寫道,“溝渠、游泳池和水坑又如何?”
他寫道,法院現在提供了一個答案,使業主免於因誤判其項目是否受《清潔水法》保護而承擔的巨大費用甚至潛在的刑事責任。
在一份單獨的意見中,大法官佈雷特·卡瓦諾批評了阿利托對該法案的狹義解讀,稱這將削弱聯邦對切薩皮克灣和密西西比河的保護。
“法院的新且過於狹隘的測試可能會使長期受監管且長期被認為可監管的濕地突然超出機構的監管範圍,對美國水域產生負面影響,”卡瓦諾寫道,大法官索尼婭·索托馬約爾、埃琳娜·卡根和凱坦吉·布朗·傑克遜加入了他的意見。
卡根在索托馬約爾和傑克遜的支持下,在另一份意見中更進一步。她寫道,多數意見“為業主傾斜了天平——儘管該法案(即國會頒佈的法案)的全部目的是阻止業主污染。”
太平洋法律基金會代表業主邁克爾和錢特爾·薩基特在愛達荷州普里斯特湖附近一塊土地的多年爭議中表示,法院為業主贏得了勝利。
“這項裁決將《清潔水法案》的適用範圍恢復到了最初且合理的界限,”該組織代理此案的律師達米安·希夫表示,“法院現在有了明確的標準來衡量聯邦監管機構的公正性和一致性。”
拜登總統持不同看法。
“今天的裁決顛覆了保護美國水域數十年的法律框架,”他説,“同時也違背了科學共識——濕地對於保護我國溪流、河流和湖泊免受有害兒童、家庭及社區健康的化學物質污染具有關鍵作用。”
拜登表示政府將“審慎評估這一裁決,並動用一切法定權力為依賴這些水域的人民和社區提供保護”。
環保組織對週四的裁決表示強烈譴責。“近9000萬英畝原受保護的濕地現在面臨來自污染者和開發商的生存威脅,”地球正義組織項目副總裁薩姆·桑卡爾指出。
“最高法院以極其激進的方式改寫了法律,其程度甚至超越了特朗普政府的立場,”桑卡爾説,“當向來反對監管的卡瓦諾大法官都認為裁決過火時,這個批評就極具説服力了。”
《清潔水法案》禁止向“通航水域”排放包括砂石在內的污染物。
環保署此前對其管轄範圍作廣義解釋,將某些不直接連通水體的濕地也納入其中,稱這種解釋對於防治水污染至關重要,且符合國會通過這部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環境保護法時的立法本意。
自該法規頒佈以來,關於哪些區域屬於其管轄範圍一直存在激烈爭論。
希望在濕地上進行建設或疏浚的業主通常需要向美國環保署和陸軍工程兵團申請許可,這兩個機構負責協助執行《清潔水法》。
薩克特家族的房產位於愛達荷州普里斯特湖約300英尺外的道路對面。儘管存在這段緩衝距離,但環保署科學家和陸軍工程兵團認定該地塊屬於《清潔水法》保護的濕地,理由是存在一條"淺層地下水流"將其與湖泊相連。這要求薩克特家族在開發土地前必須獲得聯邦許可。
代表石油公司和礦業公司的貿易團體提交了法律意見書,敦促法院做出最終裁決。這些團體表示,環保署對濕地的寬泛定義造成了監管不確定性。
農業倡導者對最高法院的裁決表示歡迎,稱這將使他們能夠更輕鬆地開展工作,減少聯邦機構的干預。
“這意味着農民可以自由耕作,無論是翻耕田地種植糧食作物,還是為土地建立排水系統以提高耕作效率,“加州共和黨眾議員約翰·杜阿爾特表示。他在加州種植釀酒葡萄、堅果和樹木,並曾因土地上的水法規引發爭議。
克里斯蒂娜·彼得森對本文亦有貢獻。
聯繫記者:簡·沃爾夫,郵箱[email protected];傑斯·布拉文,郵箱[email protected]
本文發表於2023年5月26日印刷版,標題為《最高法院進一步削弱環保署權力》。